信息公開“盲區(qū)”待破
盡管很多學者認為,條例的出臺和實施,是政府社會管理水平提高的重大進步,但是一些“信息”是否公開仍處于“盲區(qū)”。
盲區(qū)一:級別較高的會議記錄、領導批示。條例研究者認為,如果公民個人或組織想進一步了解會議記錄、領導批示的情況,完全可以向有關部門提出公開申請。
“對于重大公共決策,過程的公開比結果的公開更重要!眳⑴c條例制定的北京大學教授姜明安說。然而,事實上,對于這些相對敏感信息,重大決策過程因不屬于法定必須主動公開的范疇,即便提出申請,這些信息能否公開、公開到何種程度,仍是未知數。
盲區(qū)二:人事、財務問題最隱秘部分能否公開。廣西壯族自治區(qū)黨校副教授盤世貴說,除了決策過程,中國行政運行最為隱秘和模糊的部分,應屬“錢”和“人”。每年“兩會”,各級政府給人大作的預算報告是公開的,但具體的預算文本并不發(fā)給代表,有的只給代表團團長掌握,代表只能借看。專家認為,現在公開的政府財務收支信息,太過粗略,“具體到差旅費多少,每筆都應該算清楚”。
另一敏感區(qū)就是“人事”問題,目前,政府網站公開領導簡歷、分管領域、辦公電話等已比較普遍。而民眾關心的領導人薪酬、人事任免中不同候選人比選的過程、人事調動原因等,都被作為內部信息不予公開。
盲區(qū)三:社會穩(wěn)定問題如何把握!拔<吧鐣(wěn)定”會否成為行政機關“規(guī)避”公開的最大保護傘,值得觀察。雖然條例規(guī)定除涉及國家秘密、商業(yè)秘密、個人隱私外,其余都可公開。但條例第八條同時規(guī)定:“行政機關公開政府信息,不得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和社會穩(wěn)定!
“社會穩(wěn)定的概念有很大的彈性。現在所有的事件都牽涉到人,一牽涉到人,就涉及穩(wěn)定問題。因此,此類信息公開尺度如何把握是個難題。”盤世貴說。
更為嚴重的是,這些盲區(qū)的存在,還可能與一些行政機關的衙門作風、固步自封的陳舊思想相結合,給信息公開再添難度。一些官員們會以時間緊迫配套工作還沒做好、信息還沒收集齊全等借口拖延信息公開的進程,也可能怕承擔責任推脫需要“請示領導”,甚至干脆直接回避責任,當場認定為“不可公開信息”。有的即便公開了,但公開的信息也沒意義。
受訪的多位專家認為,由于我國的信息長期處于為政府所壟斷的現狀,注定了信息公開不可能在短時期內就取得大的突破。在很多官員眼中,政府信息是一種公共資源,更是權力的象征,對這一公共資源的分配則往往能變現為部門利益和個人利益!肮_越多,做事會越難”,這種思維還停留在管制型政府的水平上,不符合服務型政府的職能轉變。
阻礙信息暢通的誤區(qū)
在條例公布和實施之前,已在全國各地推行多年的政務公開讓政務信息為更多的群眾認識和了解,但與群眾的現實需要相比還存在著一定的距離。從本刊記者調查了解的情況看,當前在確保政務信息暢通中還存在著三個誤區(qū),這同樣成為了條例實施中遇到的誤區(qū)。
誤區(qū)一,隨意擴大政府文件保密范圍。很多政府部門在制定和印發(fā)文件的時候,出于謹慎,常常會有意擴大保密的范圍,把一些不應當確定為秘密的事項確定為秘密事項。記者曾參加多次政府部門組織的會議,都遇到同樣的情況:明明是一個并不涉密的會議,會議開完后,有關領導講話的印發(fā)都要加密,這使得材料的復印和公開都具有一定困難。這就形成了一種矛盾:會議是公開的,可文件卻成為內部機密。
誤區(qū)二,重形式輕內容。隨著政務信息公開越來越成為發(fā)展的大趨勢,一些政府部門在政務信息公開中,被動地進行政務信息公開。對信息公開的內容,帶有一定的選擇性,很多公眾迫切需要掌握、與自身利益密切相關的信息獲取難。此外,在信息公開中,沒有建立相應的信息分類和查詢制度,缺少對信息的整理,在大量的信息中,公眾想要找到自己需要的信息也很困難。記者進入了幾家吉林省政府部門的網站,發(fā)現一些網站所公布的文件和信息甚至是幾個月都沒有更新,還有一些政府網站成了內部網,公布的都是政府內部各處室之間的工作動態(tài)。
誤區(qū)三,重公開而輕參與。政府信息公開在很多人看來就是信息的簡單發(fā)布。但吉林大學行政學院副教授劉厚軍告訴記者,要真正實現政府部門和公眾的順暢交流,光有信息公開還不夠,還應該探索更廣泛的形式,可以讓群眾獲得信息,并且能積極地參與到政府工作中來。比如可以探討在不涉密的情況下,讓公眾旁聽政府部門的一些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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