圓明園廢墟:無價的文物
-----訪全國政協(xié)委員、中國社科院研究員 葉廷芳
本報(注:光明日報)記者宮蘇藝記者:您一直反對復建圓明園。針對圓明園最近將修復部分建筑一事,您向《人民日報》投書,表示“感到很憤怒!”為什么?
葉廷芳:在全國眾多的文物遺址中,恐怕沒有比北京圓明園遺址更加受到國人的關注了!理由很簡單:她是中華民族的國恥紀念地,是烙在每個有良知的炎黃子孫脊梁上的痛苦標記。我們留住她,就是留住入侵強盜的“作案現場”,讓她成為對帝國主義侵略者的永遠的無聲控訴!正因為如此,圓明園遺址已經成為神圣的、無比珍貴的文物,只要保持她的原貌,我們完全有理由向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申報列入“人類遺產”名錄。
然而,激烈的爭論雖然已經持續(xù)十多年了,重修論者和部分修復論者似乎始終沒有明白:文物是什么?文物是不可再生的歷史文化或文明遺產,它的意義在于歷史見證價值。圓明園遺址有力地見證了中華民族那段“國弱受人欺”的歷史。對于中國人民來說,圓明園廢墟不啻是一口永久的警鐘;對于全人類,包括肇事國的子孫們也是不可或缺的教科書,可以使他們懂得:毀壞別國人民的智慧結晶,是要被釘在歷史的恥辱柱上的。正是從這個意義上說,圓明園遺址是屬于全人類的文化遺產。一座皇家園林畢竟是有價的,但如今她留下的這座廢墟卻是無價的!因此,2002年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第22條明確規(guī)定:“不可移動文物已經全部毀壞的,應當實施遺址保護,不得在遺址重建!边@才是國家法律!我們應該維護法律的尊嚴。有人對這部2002年經全國人大常委會莊嚴通過的真正的國家法律熟視無睹,卻把在這之前即2000年北京市政府作出的《圓明園遺址公園規(guī)劃》強調為“國家法律”,這是不準確的。沒有經過全國人大通過的地方政府的法規(guī)是不能叫國家法律的。
記者:您總說“廢墟也是一種美!”盡管有人不以為然,但我發(fā)現您始終堅持這個觀點。
葉廷芳:這牽涉到對文物的體認。文物的貴重品格在于它的歷史的原初性和真實性,任何憑主觀愿望的增添或改動都意味著破壞。圓明園遺址殘存的東西固然不多,但這是歷史,是她被劫后的真實狀況。再說,遺址的文物性質和價值,不是依據她殘留物質的多寡而決定的,而主要看她的歷史見證價值。從某種意義上說,像圓明園這樣的遺址,擁有的殘留物越少,無聲的控訴效應越悲愴、越強烈!廢墟之美,其美的奧蘊就在這里。魯迅說過,悲劇是將有價值的東西毀滅了給人看。如今,被當年國際侵略勢力毀掉的“萬園之園”留下的這片廢墟就是一種巨大的、震撼人心的悲劇美!有人說:那么大片的地皮荒在那里,豈不可惜?非也!正是因為她“大”并且“荒”,才這樣震撼人心。我在北京大學念書期間,經常去圓明園散步。每當我看見西洋樓殘軀孤零零、顫巍巍地立在蒼涼的曠野之中,我眼前就浮現出一個受殘害的歷史老人在無聲控訴!幾年前,修復派們竟想在她的附近修復含經堂!幸虧蒼天有眼,讓含經堂遺址下豐富的“文物方陣”挺身出來說話,把他們嚇退了!從這件事起,我真為那些熱衷于修復的朋友們汗顏:他們連最起碼的文物美學的知識都沒有!試想如果把這位“歷史老人”周圍的原生環(huán)境(即蒼涼的“曠野”)給破壞了,還有剛才說的那種美學效應嗎?無怪乎,1999年“兩會”期間,許多委員聽說圓明園要重修,都紛紛表示震驚和反對,僅在我熟悉的委員范圍內,很快就有49人在反對重修的提案上簽了名。
其實,只要認真發(fā)掘一下,圓明園遺址貴重的遺存并不少。含經堂原址重建努力的夭折就是富有說服力的證明。那次在含經堂原址破土后,發(fā)現覆土下依然保留著完整的房基原貌,包括貴重的柱礎、門檻、臺階等。這件事很值得反省。它至少說明,我們雖然有不少圓明園專家,但他們此前只停留在對以往圖紙和文字史料的研究上,卻忽視了地下的蘊藏。在這種情況下進行“專家論證”,怎么能作出“科學決策”呢?
記者:有人認為部分復建并不影響圓明園的遺址性質。您的看法如何?
葉廷芳:2000年北京市出臺的《圓明園遺址公園規(guī)劃》正確地確定了公園的“遺址”性質。但同時又不無矛盾地規(guī)定在遺址上復建十分之一的規(guī)劃。2001年的“兩會”上,當委員們聽到這個消息都表示異議,認為十分之一在比例上固然是小數,但絕對數將是大量的,這樣一來,豈不使蒼涼靜穆的圓明園遺址變得不倫不類!當然,由于功能的需要,可以適當蓋一些房屋,用于辦公、回收藝術品陳列、沙盤模型展示、游人休憩等,但原則應該是:一,不要在原址上施工;二,避免輝煌的仿古建筑。至于在原址上復建的問題,鑒于目前爭論還很大,“不妨先冷一冷,放一放”。當時在以此為內容的提案上很快又有43位委員簽了名,他們中大部分都是社會上有聲望的人物,相當程度上反映了社會的呼聲。所以這就不奇怪,后來北京市四個有關單位派人來和我溝通的時候,其中北京市規(guī)劃設計研究院的同志就坦率地說:“葉先生,就我本人來說,是完全贊同您的意見的,F在的問題是,政府已經作了決定,并已得到上級批準!蔽耶敿椿卮鹫f:“在國人的文物意識沒有普遍覺醒以前,誰都可能作出給后人留下遺憾的決定:當年拆毀北京古城墻,不但當時已過而立之年的我沒有感覺到有什么不對,連高層領導也批準了!那時大家都把它看做是已經過時的防御工事,而沒有意識到這是極有歷史見證價值的重要文物。關于圓明園,我在上世紀80年代初期第一次出國以前,也是一直盼望有朝一日能重現昔日盛景的。那時確實缺乏文物意識,或者說文物意識還沒有覺醒。目前關于圓明園遺址的爭論同樣牽涉到這個問題。因此,我們那份提案的中心意思是,要求對復建十分之一的計劃‘暫時放一放’,等待意見的大體趨近。現在可以做些沒有爭議的工作,如清理垃圾和非法建筑物以及基本的山形水系等。”可是后來,盡管有了國家頒布的上述文物保護法,在含經堂遺址動土的事件還是發(fā)生了。后來又把工程移到九州清晏,挖掘出埋在地下的水池、橋涵等壯觀的遺址,但卻把毀壞的橋涵修復了。這就是對遺址的破壞!
記者:關于圓明園的復建,您認為根本問題在哪里?
葉廷芳:首先,它反映了我國公眾文物意識還沒有普遍覺醒。由于眾所周知的原因,我國人民的文物意識比起國際社會大致落后30多年。遠的不說,僅從上世紀40年代算起,國際上簽訂的文物保護公約就有十幾項,如羅馬宣言、威尼斯憲章、巴黎公約……后一項是1972年在巴黎簽訂的申報“世界遺產”的公約。我國直到1985年才加入這個公約,1987年才開始申報。但這時,文物意識的覺醒還僅限于少數人,我本人關于保護文物的第一篇文章《廢墟也是一種美》是1988年才寫的,F在修復派們常抬出1980年有1580人簽名重修的倡議書,這是不能說明問題的:如果當時征求我的意見,我也會簽;當時簽了的,有些現在卻不會簽。而如果我現在發(fā)起一次反對修復或10%的修復,肯定能征集到更多人的簽名!何以見得?今年12月14日,人民網發(fā)起一次調查,有72.1%的人反對修復,同意修復的只占20.7%。如果我拿出周恩來同志健在時向周建人明確表示反對重修的意見,你又該怎么說?
現在我國人民的文物意識正在覺醒,但還沒有完全覺醒。在這樣的時刻最容易步入誤區(qū):睡眼惺松中,知道要保護,卻不知道如何保護!保護的結果往往反而是破壞。最近北京市政府關于舊城改造問題出臺的一項新政策就驗證了我的這一觀點:把原來“舊城改造”的說法改為“舊房改造”。這一字之差,反映了北京市政府在對待北京古城問題上觀念的大轉變,政策的大調整,豁然開朗地走出了誤區(qū):把以往成片成塊地大拆大建,追求煥然一新,改為一幢一幢地、根據具體情況地區(qū)別對待。這正符合去年我接受你采訪時強調的舊城改造要“漸進式地、織補式地進行”。這是值得高興的。
其次,必須承認,圓明園遺址的管理比其他皇家園林的管理難度要大得多,也復雜得多,因為她牽涉到多學科的知識,不僅是文物學、古建學,還有藝術學、美學、文學、哲學、環(huán)境生態(tài)學、人類文化學等,要進行反復的科學論證,做到真正的科學決策。
第三,要歡迎持不同態(tài)度的專家、學者的參與,傾聽不同意見。決策過程既要做到科學,又要盡量透明。兩年前的“兩會”前夕,我以全國政協(xié)委員的名義去圓明園了解情況,受到熱情接待。但期間我要求看一下不久前管理處召開的一次研討會的發(fā)言記錄,卻遭到當時管理處主任的斷然拒絕。我始終不明白他的理由。
第四,要傾聽社會的總和聲音。約三年前,圓明園管理處副主任宗天亮答《今晚報》采訪時曾坦率承認:開始贊成復建的人居多,但現在倒過來了,反對復建的人稍多一些,F在怎么樣呢?根據上述人民網的民意調查,說明國人的文物意識在迅速覺醒。
第五,國家文物局是國家文物管理的最高行政領導機構,其意見和決策應受到嚴格尊重。
記者:您能把這次發(fā)表的意見濃縮成兩句話來概括嗎?
葉廷芳:鑒于關于圓明園遺址10%的修復問題兩派意見分歧那么大,我還是認為以“冷一冷、放一放”為上策,以免一失足成千古恨。
葉廷芳簡介:71歲,現任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員,全國政協(xié)委員,中國作協(xié)、劇協(xié)會員,中國外國文學學會理事,全國德語文學研究會會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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