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新聞社 2002年10月22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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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霆鋒官司又出新聞 港律政司擬"復核"刑期(圖)

2002年10月22日 08:46


  中新網(wǎng)10月22日電 謝霆鋒的頂替官司案,由于最后法官輕判240小時社會服務,引起香港社會一陣嘩然,民調(diào)顯示,過半的香港民眾將因此案不信任司法。

  據(jù)臺灣東森新聞報道,香港律政司司長梁愛詩21日去函法院表示,謝霆鋒因為妨礙司法,被判240個小時社會服務,刑期明顯過輕,要求重新“復核”謝霆鋒的刑期,看來謝賢與狄波拉不用高興得太早,官司顯然還沒了,后面還有得拖了。

  謝霆鋒的頂替官司案,最后靠著高達三千萬臺幣的大律師團,峰回路轉(zhuǎn)竟然以240小時社會服務令放了謝霆鋒,反觀同案的頂替司機和串供警員,卻得入獄數(shù)月,讓一般小老百姓心里很不舒服,好象只要有錢有勢,犯了天大的過錯,照樣能平安無事,因此引起輿論一片撻伐,甚至過半民調(diào)表示,因為此案,將不再信任司法公正性。

  看到社會一片民怨,香港律政司司長梁愛詩,21日去函法院表示,謝霆鋒因為妨礙司法,被判240個小時社會服務,刑期明顯過輕,要求重新“復核”謝霆鋒的刑期。說實在的,謝霆鋒的判決結(jié)果,除了演藝圈友人和歌迷外,相信沒有幾個人會認為這個判決是公平的,如果謝霆鋒不想再天怒人怨,應該勇于承擔過錯,否則只會再為他得到負面評價。


 
編輯:王艷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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