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個抄表工人年薪超10萬”的新聞引起了爭議;而7月11日的《21世紀經濟報道》則報道:2005年度中央企業(yè)財務統(tǒng)計年報顯示,169家中央企業(yè)2005年度共獲利6276.5億元,同比增長27.9%。其中來自傳統(tǒng)的煤、電、油、運行業(yè)“十二豪門”囊括了央企總利潤的78.8%,“十二豪門”財大氣粗的后面,是央企員工令人艷羨的收入。
從2005年7月至2006年4月,我一直在南方某省屬大型發(fā)電集團任職,負責整個集團的資訊工作,憑借工作便利,真實地觸摸到了這個行業(yè)的一些情況(其中就包括企業(yè)員工的薪酬體制),因為不滿意體制和看不到前途等原因,最終選擇了逃離央企。
我所在的發(fā)電集團,在人員聘用上實行雙軌制:體制內招聘和體制外招聘;在薪酬體系上也實行同樣的“雙軌價格”。一般來說,發(fā)電集團在各電力高校、電力中專等電力專業(yè)學校招聘的員工,以及一些“關系戶”,均屬于體制內招聘員工;而掛靠在央企旗下的一些多種經營企業(yè)(央企過去大搞多種經營的遺留物),除了企業(yè)高中層領導外,大都屬于體制外招聘員工。
體制內外招聘的員工,在薪酬上的差距是相當大的。一般來說,普通員工之間的工資對比,體制內員工比體制外員工大概多一倍,這還沒有包括其他福利。
比如說,我所在的央企(總部),體制內員工比體制外員工多出的福利包括:住房公積金(普通員工大概在2000元左右)、年終獎(前幾年發(fā)放比較多,每年都能在兩萬元以上,后因中央出臺措施嚴格監(jiān)控,2006年的年終獎降了下來)、通訊費補貼(體制內員工500元/月,體制外員工100元/月)、交通費補貼(除工作需要實報實銷外,體制內員工500元/月,體制外員工則沒有)。在“三金”方面,體制內員工基本按最高標準繳納,而體制外員工則是最低標準。此外,體制內員工在逢年過節(jié)的“節(jié)日金”、“禮物”上,公費旅游度假(有時候名正言順為“出差公干”)上,均比體制外員工享有更多更好的福利。
有的央企經常拿有據可查的“平均工資”,來反駁媒體和公眾對他們高收入的質疑,但這是靠不住的。因為其中包括了數量不少的體制外員工較低的薪酬,直接影響了“平均工資”的可信度。據我所知,體制內員工之間的差別也很大,每往上一級(不包括高層領導,高層領導一般實行年薪制),到手工資大概是比下一級多出3000元左右,至于其他福利就更不用說了。
在央企總部和央企的下屬企業(yè),薪酬是明顯不同的;鶎訂T工與其所屬企業(yè)的效益密切掛鉤,有些效益好的央企下屬企業(yè),工資福利比總部還要好。但是,不管怎樣,只要是央企所屬企業(yè),員工的工資和福利,都會高出當地平均工資一大截,這是毋庸置疑的事實。
這些都是看得見的收入,還有一些隱性收益不容易被外界所覺察和監(jiān)督。比方說,大家可以留意央企召開的名目繁多的會議(可以在央企的官方網站查閱),大都選在繁華城市的星級酒店或者著名風景區(qū)召開,而這背后所需的一切支出,都可以實報實銷!伴_會當休閑,開會當旅游”,這是央企員工的一種隱性收益。
總的來說,在效益好的央企下屬單位和央企總部,體制內員工,年薪(包括福利)在10萬元以上是事實,而體制外員工,則至少要打40%~50%折扣。
這就是一個逃離央企者眼中的員工收入。
(稿件來源:中國青年報,作者:陶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