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2月5日電 4日下午臺北桃園國際機場空中出現(xiàn)驚魂畫面,一架日亞航飛機因滑行速度過慢,起飛時間延遲,導致另一架準備降落同一跑道的華航747飛機差點追撞上去。幸好華航班機緊急升高,重新降落,才化解一場可能的飛安事故。
據(jù)臺灣《中國時報》報道,目擊民眾指出,4日下午約3點10分左右,一架準備起飛的日亞航飛機從等候跑道滑行至05主跑道,發(fā)動引擎準備起飛時突然熄火。此時,另一架華航747班機已慢慢降低高度,準備降落在日亞航所處的跑道,后者仍未起飛。直到華航班機和日亞航班機高度差距不到200米,華航班機才緊急收起已放下的機輪,拉起機頭重飛。
目擊民眾說,當時狀況相當驚險,只要幾分鐘華航飛機就可能降到跑道上,以當時的滑行速度,極可能撞上還在跑道上的日亞航班機后果將難以想象。究竟是塔臺導引失誤?或日亞航駕駛疏忽?應厘清責任。
臺“交通部民航局”飛航服務總臺長熊光榕指出,經(jīng)查證,日亞航班機延誤起飛時間,才讓準備降落的華航班機被迫重飛。但華航駕駛在安全進場距離和時間點之前,就發(fā)現(xiàn)無法降落,航機重飛沒有疑慮。這種情況,一個月會發(fā)生數(shù)次。4日發(fā)生這起事件時,是因塔臺發(fā)現(xiàn)后通知華航班機,華航班機才拉起重飛;或是華航班機目視無法降落并重飛,目前仍待厘清。
飛安專家表示,此疑似接近事件,塔臺管制員可能有管制經(jīng)驗不足的問題,日亞航飛機駕駛則有延遲起飛的責任。專家指出,飛機在跑道上準備起飛的時間,法令上并無規(guī)范,航機起飛及降落的時間差,完全由塔臺管制員依照經(jīng)驗法則進行流量管制,起降飛機機型大小、跑道長度、天氣狀況等都應納入航機流量的判斷依據(jù)。
據(jù)悉,航機延誤起飛,駕駛員并未違法,但若因此發(fā)生飛安意外,駕駛員恐將難逃相關責任。
專家表示,塔臺人員的流量管制時間掌握不精準,或飛機駕駛員在跑道上花費太多的時間,均可能造成昨日華航及日亞航飛機太過接近的驚險情況。
專家說,判斷是否適合降落,主要是準備降落的華航駕駛及塔臺管制人員都可判斷,兩者之一發(fā)現(xiàn)主跑道不適合降落時,第一時間必須通知另一方,再由塔臺管制人員下指令,指示原定降落的飛機拉升飛航高度重飛,再要求跑道上的飛機盡快起飛。4日發(fā)生的華航和日亞航班機疑似接近事件,整個作業(yè)過程應屬正常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