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姐弟墜亡案二審 法庭宣布擇期宣判

發(fā)布時間:2023年04月07日 10:23     來源:中國新聞網

  4月6日,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審理了張波、葉誠塵故意殺人上訴一案,將擇期宣判。

  2020年11月2日下午,重慶南岸區(qū)某小區(qū)發(fā)生一起高空墜亡事件,2歲的姐姐和1歲的弟弟從15樓家中墜落后身亡。警方偵查后發(fā)現(xiàn),該起墜樓事件是一起故意殺人案,兩個幼童的爸爸張波及其女友葉誠塵是嫌疑人。

  2021年7月26日,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該案,并于2021年12月28日作出一審判決,認定被告人張波在與被告人葉誠塵共謀后,并在葉誠塵的逼迫下,采取制造意外高墜方式將張波的兩名親生子女殺害,遂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張波、葉誠塵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宣判后,兩名被告人均不服,提出上訴。

  二審庭審中,上訴人張波、葉誠塵及其辯護人和出庭檢察人員圍繞案件事實、證據(jù)及法律適用等問題充分發(fā)表了意見,張波、葉誠塵進行了最后陳述。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

  被害人的親屬、被告人的親屬、媒體記者、人大代表、政協(xié)委員及民眾代表旁聽了庭審。(記者 賈楠 制作 王嘉怡)

責任編輯:【盧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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