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4月20日電 近日,北京市海淀區(qū)檢察院審查起訴了一起團伙碰瓷詐騙案件。該案件與以往的“車撞車”不同,而是一起“人撞車”的特殊案例。
2009年8月13日8時許,司機席某在駕車途中注意到路邊有一名男子騎自行車帶著一個小男孩,他特意避讓了一下,沒想到這輛自行車還是與自己的汽車相撞。一個路人沖上來攔下席某的車,告訴他撞人了,席某下車發(fā)現(xiàn)騎自行車的男子倒在地上,被摔在地上的小男孩更是不住地喊疼。感到兩人是成心撞向自己的席某心生疑慮,遂選擇了打電話報警——果不其然,他碰上的是一伙通過“碰瓷”來詐騙的人。
受傷的小男孩馬某其實根本不是被車撞傷,而是被自稱“華哥”的犯罪嫌疑人哄騙到北京,成為用來碰瓷的工具。馬某年僅13歲,原本在廣州打工謀生。期間,他因為和別人打架導致左臂骨折,生活隨即陷入困境。正在此時,“華哥”找到馬某,許諾帶馬某到北京,管吃管住,但是要求馬某的一切行動都要聽自己的安排。
2009年8月10日,馬某隨“華哥”到了北京。華哥把他送上一個叫阿飛的人開的小面包車,已經(jīng)在車上坐著的還有來自廣東的賴某和李某。原來“華哥”、阿飛和賴某、李某預謀在北京碰瓷詐騙,為了使騙局更為可信,打算讓馬某假裝被車撞倒骨折,從而要挾“肇事”司機賠錢私了。在此后的兩天中,“華哥”伙同賴某、李某在北京市海淀區(qū)、通州區(qū)等地以他們計劃的犯罪手段連續(xù)實施詐騙,共騙得人民幣14000元。在遇到警惕的司機席某后,他們才終于被抓住,而狡猾的“華哥”與阿飛早在發(fā)現(xiàn)事情不對的第一時間就逃之夭夭。
據(jù)檢察官介紹,在以往的碰瓷詐騙中,犯罪分子往往是自己駕車故意制造對方負全責的交通事故,并以此騙得被害人的賠償款。本案的犯罪手段卻具有一定的特殊性,雖然也是故意制造交通事故,但是犯罪分子為了更加順利的實現(xiàn)詐騙意圖、騙取更多的錢財,甚至不惜以殘疾小孩的生命健康做賭注要挾被害人。犯罪分子正是利用被害人害怕事態(tài)擴大的心理,以私了為名索要錢財。在此要提醒廣大司機朋友的是,在類似事故發(fā)生時要冷靜分析當時的情景,確認事故發(fā)生的真正原因,如果事故原因不明就不要私了解決,要坦誠面對司法機關的調(diào)查。(通訊員 楊崇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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