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6月24日,四川省涼山彝族自治州公安局緝毒民警李國清來昆明抓捕毒梟,他喝了1斤多白酒準(zhǔn)備回到酒店住宿,卻與酒店保安起沖突,隨即開槍將一名保安打死。昨天(3月2日),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這起案件。法庭上,李國清辯解:“保安向我收保護費引起沖突,我用槍示警打死了他!惫V方昆明市檢察院的檢察官當(dāng)即反駁:李國清并不是鳴槍示警,而是朝被害人正面射擊,致其頭部中彈死亡,其行為應(yīng)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其刑事責(zé)任。
由于該案案情重大,沒有當(dāng)庭宣判。成都商報據(jù)春城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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