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開除的白領金小姐在懷孕期間和生下孩子后,兩次將公司告上法庭,先是要求公司與自己恢復勞動關系,再是要求給付懷孕期間工資和社保金,結果兩場官司她都打贏了。
2007年1月,31歲的金小姐是上海一家人力資源公司財務,月薪4500元。2008年9月,她懷孕后發(fā)生先兆流產(chǎn)跡象,為保胎休起病假。不久后,公司與金小姐解除勞動關系,于是她挺著大肚子維權,經(jīng)過勞動仲裁和法院一審、二審,最終勝訴。法院判決公司與她恢復勞動關系,經(jīng)過強制執(zhí)行,她拿到了工資和社保金。
去年5月,金小姐順利生下孩子。同年9月,她再次把公司告上法庭,認為公司仍拖欠她去年2月以來的工資及社會保險費,特別是不繳納社保費,導致她無法享受生育保險待遇。
法院審理后認為,該公司在金小姐孕期、產(chǎn)期和哺乳期內(nèi),沒有法律依據(jù),單方面解除與她的勞動關系實屬不妥,遂判決公司支付金小姐工資和社保金等5.2萬余元。(李鴻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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