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某大專畢業(yè)后當(dāng)了一名小學(xué)教師,在講臺上站了近10個年頭。如今,三十而立的他,“角色”發(fā)生了巨大的變化——今年11月底,南寧市興寧區(qū)法院以綁架罪,一審判處他有期徒刑5年零6個月。
孩子失蹤
王陽是博白人,在南寧市虎邱村開有一家鋪面。今年7月20日,他像往常一樣在鋪面里忙生意,10歲的兒子小亮獨自出門玩耍去了。
下午6時許,眼看天色漸暗,忙碌一天的他見兒子還沒回來,心里有些納悶。在他的眼里,兒子是個很乖的孩子,平時只要晚回家,或去長輩家,都會及時給他打電話報平安。
王陽連忙跑去問與兒子一起玩耍的鄰家男孩小東。但小東此時也不知小亮的下落。
小東說,當(dāng)天上午,他和小亮一起去明秀市場看魚,等把所有的魚都看完、玩夠了以后,他們又一起走回虎邱村。在明秀路一治安崗?fù)じ浇,他們碰到一個穿白襯衣的人!鞍滓r衣”給他們每人一元錢,叫他們到虎邱村幫找一個叫“黃某某”的人,找到后會再給每人5元錢。他們見有好處,便答應(yīng)了,接過錢便進村找人,但沒有找到。
小東說,過了一會兒,他們又碰到了那個“白襯衣”!鞍滓r衣”讓他們帶路到村里找,承諾會再給每人5元錢。這時,他覺得肚子餓了,便先回家。小亮跟著對方走了。
聽到這里,王陽感覺不妙,連忙到派出所報案。
被人勒索
當(dāng)天晚上,小亮沒有回家。
第二天一早,王陽接到了一個陌生手機發(fā)來的一條短信,內(nèi)容讓他不寒而栗:“老板,我們老大要你孩子器官賣掉換錢,你孩子將被轉(zhuǎn)到外省……我們幾個不想干了,你出20萬,我有辦法救你的孩子!
當(dāng)天中午,王陽又接到了一個陌生的電話,不過他按下“接聽”鍵后,對方卻掛斷了。不一會兒,對方又打過來,詢問他的名字。
電話那頭是兩個陌生男子的聲音。王陽明白,孩子多半已在壞人手里了。他一邊發(fā)短信叫對方“照顧好孩子”,一邊向公安機關(guān)匯報了情況。
公安機關(guān)對此案十分重視,在加緊調(diào)查的同時,根據(jù)已掌握的情況,對嫌疑人進行了網(wǎng)上通緝。接下來的幾天,由于案件無進展,王陽和家人為了穩(wěn)住嫌疑人,分三次向?qū)Ψ教峁┑馁~戶里匯入4100元錢。
7月30日,令人振奮的消息傳來:一名嫌疑人在桂林落網(wǎng)了,孩子也得到了解救。辦案民警趕到桂林,連夜將嫌疑人黃某帶回南寧,離家10天的小亮終于回到了父母身邊。
抓獲嫌犯
黃某承認了犯罪事實。他稱,他是與一個名叫“阿二”的男子一起做的案,在桂林遇到警察時,“阿二”逃跑了。
黃某說,他和“阿二”是賓陽老鄉(xiāng),但他并不知道“阿二”的真實姓名。兩個多月前,他們在賓陽縣城的一家游戲機室相識。因為都沒有錢花,兩人便商量“去搞點錢”,最后決定:到南寧市找個小孩子綁架,問家長要錢。
7月20日上午11時左右,黃某和“阿二”坐快巴到了南寧金橋客運站,然后又乘坐公交車在虎邱村一帶下了車。
黃某稱,他們轉(zhuǎn)悠一個多小時后,見一高一矮兩個男孩走了過來,便以請兩個男孩幫忙找人為由,跟孩子套近乎。后來,高個男孩回家吃飯了,另一個10歲左右的小男孩留了下來。
黃某二人帶著小男孩在望州路、長堽路、園湖路等路段到處轉(zhuǎn)悠。下午6時多,男孩說要回家,他們騙男孩說,有很多警察在他家,回去不僅會被抓,還會被罰很多錢。男孩害怕了。
當(dāng)晚,兩人帶著男孩在江南平西村一旅館住宿。為了安撫男孩,黃某用自己的手機編寫了一條短信——“媽媽,我在同學(xué)家住一個晚上”,然后叫男孩輸入了家長的號碼,但他并沒有真正發(fā)出去,而是悄悄記下了男孩家長的電話號碼。
第二天,黃某二人又帶著男孩去了武鳴。黃某叫“阿二”開房看住孩子,自己又返回南寧,重新辦理了一個不用登記身份證的手機號碼,并偽造證件辦理了一張郵政儲蓄卡,開始向男孩的家長勒索。
此后數(shù)天,黃某二人帶著男孩先后到賓陽、來賓、桂林等地躲藏,他們打算把男孩轉(zhuǎn)移到湖南。正當(dāng)他們在桂林汽車站準(zhǔn)備買票時,被警方抓獲了。
禍起賭博
令人意外的是,黃某竟是一名小學(xué)教師,而且是個大專畢業(yè)生。他21歲大專畢業(yè)后,先后到賓陽縣鄒圩鎮(zhèn)的兩所小學(xué)任教。他28歲的妻子也是一名教師。
作為為人師表的老師,為什么要去綁架、勒索呢?
黃某在接受警方訊問時說:“我大專畢業(yè)后染上了賭博惡習(xí),至今已輸了20多萬元。債主常常追債,老婆又快要生產(chǎn)了,我無錢照料,才鋌而走險的!
庭審中,黃某對其所犯罪行供認不諱。他辯稱他是因為太缺錢,并且受“阿二”的唆使,才走上犯罪道路的。不過在警方問訊筆錄中,他稱“到南寧綁小孩”的主意是他自己提出的。
今年11月24日,南寧市興寧區(qū)法院一審判決黃某犯綁架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零6個月。
辦案法官提醒說,黃某的行為固然可悲,但此案也給家長們敲響了警鐘。家長們平時應(yīng)提醒和教育孩子,遇到陌生人要求幫忙、帶路時一定要留個心眼,不要輕易跟陌生人走。(南國早報)(記者 孫小娟 通訊員 黃慶 歐云略)(文中人名均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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