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交管局昨日消息,即日起,北京推出“非機動車違法行為專項整頓”,采用探頭等監(jiān)控設備,重點查處非機動車非法安裝動力裝置、闖燈越線、逆向行駛等5類交通違法行為。違法車主或被處5元至50元罰款,如阻礙執(zhí)法,可被處以5日至10日行政拘留。
交警將組建專項整治小組
本次“非機動車違法行為專項整頓”,市交管局未一一列出具體車型、車種。自2006年電動自行車解禁后,電動自行車交通方面的問題,如車輛上牌、開車上路、交通事故,均劃入市交管局非機動車管理范圍。因此,本次專項行動,同樣適用于電動自行車。
“近段時間,非機動車交通違法現(xiàn)象突出,如闖紅燈、逆行占用機動車道、違法載人載物等,引起百姓強烈反響!笔薪还芫职l(fā)文說,因逆行、闖紅燈,北京已發(fā)生多起非機動車與行人、機動車的事故。
基于此,從即日起,專職交警駐守主要大街,重要道路、郊區(qū)國市道上,查處非機動車各類違章行為;一線交警組建專項整治小組,巡視非機動車通行秩序;探頭等監(jiān)控設備,先行掃描路面非機動車,發(fā)現(xiàn)問題后攝錄取證,上報指揮中心,調派距離最近的專項整治小組到場。
違法車主阻礙執(zhí)法可被拘
本次整頓重點查處5類交通違法行為:遇停止信號闖燈越線、逆向行駛、不按規(guī)定車道行駛、違法載人載物、非法安裝動力裝置。對于以上違法行為,交警將遵照《道交法》、《治安管理處罰法》嚴格處罰:處警告或5元至50元罰款。駕駛人如拒絕接受罰款,交警可扣留其非機動車,如阻礙警察執(zhí)行公務,可處5日至10日行政拘留。
5類查處重點中,4項涉及駕駛行為,如闖燈越線、逆向行駛等;一項涉及車輛本身,即非法安裝動力裝置。昨晚,電動自行車車主張先生接受本報采訪時提出質疑,“現(xiàn)在的電動自行車,時速都超標。這算不算非法安裝動力裝置?如果算,買到手時就是這個樣子,那么該罰誰?”
對此,交管部門暫未回應。
- “超標電動車或歸入機動車”追蹤
鉛酸電動車多為“加強版”
部分型號甚至嚴重超標;車行稱,符合國標電動車已無市場
本報訊 (記者王姝)時速低于20公里、體重小于40公斤,這是目前執(zhí)行的電動自行車國標。符合國標的產(chǎn)品,所用鉛酸電池不能高于24V/10AH,否則均為超標,或面臨喪失路權的命運(本報連日報道)。昨日,本報記者走訪市區(qū)多個電動自行車門店發(fā)現(xiàn),所有鉛酸電動車,36V/10AH已成為最低配置,不少車輛電池規(guī)格已達到48V/10AH,甚至達64V/10AH,嚴重超標。
達標鉛酸電動車難覓
“想買輕的,只能買鋰電池!弊蛉障挛,菜市口東一自行車行的店主指著一輛售價3000多元的電動車說。
據(jù)其介紹,目前電動自行車主要采用鋰電池、鉛酸電池這兩種,鋰電池電動車價格在3000元上下,且使用三年左右,消費者還需再花1700元-1800元更換電池,由于價格、使用成本雙高,銷量很小,因此鉛酸電池電動車占據(jù)了市場主流。
體重低于40公斤的鉛酸電池電動車,電池規(guī)格必須低于24V/10AH,“這種配置的車子,是幾年前的車型,現(xiàn)在沒人賣也沒人買了!痹摰曛髡f。
記者走訪了菜市口東十幾家自行車行,未找到24V/10AH的電動車,各家產(chǎn)品集中于36V/10AH、48V/10AH、48V/12AH幾個型號。右安門外幾家品牌車行,也沒有24V/10AH型號,其中一家門店甚至有64V/10AH等型號。
目錄商品也有超標車
自2006年解禁后,電動車在京一直執(zhí)行目錄備案制度,市工商局發(fā)布合格電動車目錄,市交管局根據(jù)該目錄上牌。昨日,記者在西城交通支隊辦公大廳看到,上牌時,工作人員主要查驗車輛與合格證是否相符,并不當場測量體重。
“上了目錄的商品,也有超標的!弊蛉,一廠家負責人坦承,其一些產(chǎn)品已被列入目錄,但真實重量已達到了50公斤,“隨便攔一輛電動車當場測重,肯定都超過40公斤,不單是北京,全國都如此!彼f。
- 對話
“電摩國標恐毀掉電動車產(chǎn)業(yè)”
專家表示,業(yè)內一直呼吁調整1999年版電動自行車國標
馬貴龍 清華大學教授,中國自行車協(xié)會首席專家,曾參與1999年中國第一部《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標準》的制訂。因20多年來一直致力于電動自行車的技術研究,被業(yè)內稱為“中國電動車第一人”。
電動車國標10年未調整
新京報:目前在銷的電動自行車多數(shù)超出國標,這一局面是如何造成的?
馬貴龍:第一部《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標準》,確切定義應該是產(chǎn)業(yè)化初期的試行標準,1999年,電動自行車剛從研發(fā)階段向產(chǎn)業(yè)階段過渡。騎車人的行駛里程要求單程只有5公里,所以當時確定了“體重40公斤,時速低于20公里”的標準,按標準,電動車的往返行駛里程數(shù)可達10公里。
現(xiàn)在騎車人出行半徑越來越大,對行駛里程數(shù)的要求也越來越長,單程就接近10公里。如果延續(xù)老標準,那么騎車人只能騎車上班,不能騎車下班。所以,2003年前后,市場根據(jù)消費需求開始調整,停用往返只能走10公里的24V/10AH鉛酸電池,開始采用36V/10AH等其他型號。可是,國標還是1999版標準,并沒有隨之調整,導致了目前局面。
新京報:其他國家的電動自行車國標,跟我國國標有哪些不同?
馬貴龍:日本、韓國、美國、歐洲,這些國家、地區(qū),政府對電動車都持扶植態(tài)度,比如日本,買電動車的消費者能拿到政府補貼。跟這些國家相比,我國國標有兩點不同:一、其他國家都不限制車的重量;二、對于時速的要求,日本是24公里,歐洲是25公里,美國是31公里,韓國是32公里,都高于我國的20公里。
電動車環(huán)保應得到扶植
新京報:超出自身的行業(yè)標準,又不符合電動摩托車的標準,明年1月1日“電摩國標”實施后,超標電動自行車是否該被定為電動輕便摩托車?
馬貴龍:電摩國標,如同一把割韭菜的刀,割掉的極有可能是整個電動自行車產(chǎn)業(yè)。其電動輕便摩托車的定性為時速20公里、體重40公斤,跟電動自行車無縫對接,電動自行車產(chǎn)業(yè)將失去生存空間。
由此,帶來兩方面影響,首先是消費者,全國1.2億,北京近百萬,廠家一旦關門,售后服務誰負責?到期電池誰回收?上不了非機動車道,也不能上機動車道,車是不是只能賣廢品?
再有,就是電動自行車產(chǎn)業(yè),這是國際公認的朝陽產(chǎn)業(yè),而且是民族產(chǎn)業(yè)。我國電動自行車產(chǎn)業(yè),自有技術生產(chǎn)能力已經(jīng)超過了其他國家,生產(chǎn)能力占全球的90%以上,現(xiàn)在,東南亞國家都到我國學習、引進技術。
像在北京,擁堵狀況、機動車數(shù)量都已接近甚至超過其他國際大都市。作為環(huán)保、緩解擁堵的電動車,在我國應得到扶植。據(jù)我了解,企業(yè)一直在呼吁調整國標。(記者王姝 通訊員江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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