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著套牌車輛,冒用死者駕照,持偽造的行車證,而且因醉酒駕車肇事致人死亡逃逸還在服刑期,但我市生意人武某就再次因醉酒駕車于25日傍晚被萬柏林交警查獲,堪稱全國“最牛酒駕”司機。
逆行被查獲
當天傍晚6時30分許,交警萬柏林一大隊三中隊民警在濱河體育中心西側(cè)的西渠路口疏導交通時,發(fā)現(xiàn)一輛牌照為 “晉A11363”的白色本田轎車由北向南駛出西渠路后,徑直逆向沿漪汾街向東行駛,結(jié)果被卡在車流中。
交警上前示意司機倒車,避讓正常行駛的車輛,但交警幾番敬禮,駕車男子始終雙手緊握方向盤,低著頭一動不動。交警又敲了敲車窗,對方還是沒有反應,鑒于當時車流量很大,3名交警只好先指揮其他車輛有序通行,但已斷定這名男子“問題不小”。
僵持幾分鐘后,男子將車又向前強行開出五六米,但又被卡在車流中無法動彈。無奈,駕車男子只得打開車門,一股濃重的酒氣直撲交警面門,而駕車男子已是步履踉蹌,在兩名交警攙扶下,才勉強坐進警車。
問題一籮筐
連人帶車帶回大隊后,交警先抽取了男子的血樣做酒精含量檢測。然后,交警開始仔細核對車輛、牌照、行駛證及從車上找到的駕駛證。
“牌照是挪用的,晉A11363本是一輛昌河面包車的牌照!”上網(wǎng)比對車輛的交警首先發(fā)現(xiàn)了問題。再一查,男子提供的行駛證也是偽造的,且當事的本田車 “身份”不明!榜{照也有問題!”另一位交警提出,網(wǎng)上雖然有這本駕照的信息,但駕照持有人為大同人王某,并非眼前這名男子。交警進一步調(diào)取了王某的戶籍資料查看,真正的駕照持有人王某已經(jīng)亡故,只是家人還沒有辦理注銷。
在證據(jù)面前,男子不得不承認自己姓武,今年40歲,我市人,自己做買賣,確實挪用了號牌、偽造了駕駛證、行駛證。
知道了男子的真實姓名,交警進一步上網(wǎng)核查,竟又發(fā)現(xiàn)了新的問題。
正在服刑期
網(wǎng)上信息顯示,武某此前曾有過駕照,但已經(jīng)被注銷,而注銷的原因則是2007年底醉酒駕車肇事致人死亡。
原來,武某醉駕已經(jīng)不是一次兩次了,而且曾被多次查處,僅事故大隊民警有印象的前后就有4次,有兩次因酒駕還出了事故,其中2007年底曾酒駕肇事致人死亡后逃逸,后因此被判刑3年緩刑4年,當前還處于服刑期。
另外,血液酒精含量檢測結(jié)果顯示,武某每百毫升血液中含有酒精258.1毫克,是80毫克醉酒標準的3倍還多。
當民警做完筆錄,要求武某簽字時,多次因“酒駕”被處理過的武某,利用積累的“經(jīng)驗”玩起“滾刀肉”,歪歪斜斜地在簽名處寫了“我沒喝酒,我沒開車”幾個字,令大家哭笑不得。
拘留加罰款
交警萬柏林一大隊負責人介紹,盡管武某“拒簽”,但這起案件事實清楚、證據(jù)確鑿,而且整個詢問、抽血過程全部有錄像,按照相關法規(guī),交警對武某作出上限處罰。
目前已經(jīng)作出的處罰為:醉酒駕車處1500元罰款、行政拘留15天;駕證被吊銷后駕車罰款2000元、行政拘留15天;使用偽造駕照罰款2000元;挪用號牌罰款2000元;使用偽造行駛證罰款2000元。以上各項共計罰款9500元,合并執(zhí)行行政拘留20天。(本報記者 晉峰通訊員 武振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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