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否需要翻譯?是否會講漢語?”“我會說漢語,不需要翻譯。”一個自稱來自緬甸的女子,因伙同他人在中國境內(nèi)騙婚,觸犯了中國法律。10月12日,河南省新鄉(xiāng)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這起外國女子在中國以騙婚手段實施詐騙的案件。
這名女子叫紹夫子,又名邵福枝,1978年出生于緬甸聯(lián)邦共和國勐洪鄉(xiāng)腦頂水村,漢族,2001年12月,她“嫁”到云南省中山鄉(xiāng)與張某同居生活,并生下一女孩。
“你是如何來到河南的?”針對公訴人在法庭上的訊問,紹夫子回答:“因為云南的丈夫經(jīng)常打我,所以出走!苯B夫子還在法庭上交代,她出家后,遇到了張菊芳和董永芳(兩人均是云南人,目前仍在逃),并隨同該二人到河南打工,因無回家的路費,便打起了以騙婚的主意。
檢察機關在法庭上指控,2004年4月,被告人紹夫子伙同張菊芬、董永芳人,來到河南省輝縣市百泉鎮(zhèn),以給該鎮(zhèn)杜某介紹婚姻為由,將紹夫子介紹與受害人杜某同居,騙取受害人杜某現(xiàn)金13000元,紹夫子獲贓款5500元。紹夫子在與杜某同居十多天后,以回家看家人為由離開,從此杳無音訊。
法庭上針對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紹夫子均供認不諱。
因紹夫子沒有聘請律師,為了充分保障其訴訟權(quán)利,新鄉(xiāng)中院依法委托新鄉(xiāng)法律援助中心為其指定兩位資深律師出庭辯護。
兩位律師在法庭上為紹夫子做了要求法院依法從輕對其判決的辯護意見。律師認為,紹夫子來到河南騙婚是因為受到張菊芳及董永芳的誘騙,在實施犯罪中應為脅從犯,且紹夫子本身又是文盲,身處異國他鄉(xiāng),對中國的法律不知曉。同時紹夫子個人僅獲得贓款5500元,數(shù)額不大,故請求法院依法對其從輕判決。
據(jù)了解,目前外籍人在新鄉(xiāng)接受審判的案件,還屬首例。該案將擇日宣判。(作者: 景永利 閆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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