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寧波9月10日電(見習(xí)記者 何蔣勇 通訊員 褚申堯)10多年前,丈夫與同村的女子一起離家出走,在此后的四五年中,她找過了很多地方。2008年當(dāng)找到丈夫之后,丈夫仍與那個女子保持藕斷絲連的關(guān)系,氣憤之下,56周歲的童某以丈夫馮某和王某犯重婚罪向浙江寧海法院提起了控訴。9月10日,寧海縣人民法院以重婚罪分別判處馮某(男,58周歲)和王某(女,55周歲)有期拘役二個月。
1971年童某與馮某按當(dāng)時農(nóng)村習(xí)俗結(jié)婚,婚后生育了兩個兒子。據(jù)童某稱婚后生活彼此還是很恩愛的。但馮某卻表示,早在1976年他便與同村的王某相好。1997年,馮某因為兒子不聽話,且經(jīng)常與童某聯(lián)合起來欺負(fù)他,從而產(chǎn)生離家的念頭。王某在聽說馮某要離家出走后,心生憐憫之意,最終決定與馮某一起遠(yuǎn)走他鄉(xiāng)。于是馮某拋棄妻子與王某一起來到蕭山,并以夫妻的名義生活了10多年。
在得知自己的丈夫和王某離家出走之后,童某與兒子一起到處尋找馮某。在此后的五年時間里,他們尋遍了溫州、黃巖、象山、湖北武漢等地,但仍杳無音訊。
2007年某天,馮某的兒子到一個親戚家玩,無意中聽到他的父親馮某打電話給他親戚,于是馮某的兒子便從親戚的手機中找到了父親的電話。但當(dāng)他用公用電話打過去,電話接通后,有可能是因為聽出了兒子的聲音,在電話那頭的馮某沒有說話。后來,馮某的兒子讓他人打電話給他父親,才得知父親原來一直在蕭山。2008年8月23日,童某與她兒子、她哥哥等人到蕭山找到了馮某及王某,并將馮某和王某帶回了寧海。
據(jù)馮某的兒子說,回到寧海后,他父親表示與王某不再來往,并讓他幫忙在城里找份工作。后來,他幫父親找了份工作,但沒有幾天他父親又不想做了,并一意孤行與王某繼續(xù)偷偷往來。
馮某和王某都表示,在蕭山居住期間,他們曾委托他人辦理過離婚手續(xù),但卻因所托非人,不但沒有辦成離婚手續(xù),反而被別人騙走五六千元。
在庭審的過程中,記者得知,童某也因涉嫌非法拘禁已經(jīng)被公安機關(guān)立案偵查。(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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