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年前,吉林來沈打工的姜女士嫁給比自己大17歲的劉思源。兩年前,丈夫忽然“失蹤”,至今沒有音訊。姜女士決定離婚,然而,由于丈夫離開時帶走了戶口本,在如何辦理離婚手續(xù)的問題上,姜女士犯了難。8月27日,苦悶的姜女士撥打本報新聞熱線求助。
“我曾是最幸福的女人”
姜女士家住吉林農(nóng)村,1997年隨老鄉(xiāng)來沈打工。1999年初,她在南塔附近一家飯店打工時,結(jié)識了中年男子劉思源。那一年,姜女士26歲,劉思源43歲。
接觸中,有過離異經(jīng)歷的劉思源很快就獲取了姜女士的芳心。不久,二人同居了!八軙廴耍瑢ξ液亲o有加,那時,我感覺自己是全天下最幸福的女人!”
丈夫拿走戶口本“失蹤”
2003年5月,二人領(lǐng)到了結(jié)婚證。沉浸在幸福中的姜女士拿出自己多年來所有積蓄,在蘇家屯買了一處房子,夫妻倆雙雙搬入新居;楹螅l(fā)現(xiàn)丈夫有時行為詭秘,沒有正當工作,經(jīng);丶蚁蜃约阂X。為此,二人開始吵架拌嘴。姜女士說,她因感情問題精神受到了巨大刺激,經(jīng)常感到神思恍惚。對此,丈夫總說她患了精神病。2007年夏天,丈夫離家出走了,手機也停機了。她四處尋找卻杳無音信。某日夜晚,丈夫悄悄回家拿走了戶口本,從此“失蹤”。
“打工掙錢四處尋夫”
為了養(yǎng)活自己,她不得不強拖著虛弱的身體四處打工!皟赡陙恚依靡磺虚e暇時間,幾乎跑遍了沈城,卻始終找不到丈夫!”姜女士說,一開始自己還心存幻想,以為丈夫說不定啥時能回心轉(zhuǎn)意回家。
“離不成婚我怎么辦?”
然而,隨著時間流逝,她開始絕望。離婚的念頭越來越清晰。當日下午,記者就此咨詢了沈陽申揚律師事務(wù)所陳浩律師。他表示,在聯(lián)系不上劉思源的情況下,姜女士即使向當?shù)胤ㄔ禾崞鹪V訟,恐怕也會因相關(guān)手續(xù)不全而遭拒絕。
“劉思源,你在哪里?有啥話不能當面好好說?”姜女士希望托本報尋找丈夫劉思源,對婚姻做個理智的了斷。(唐葵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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