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現物品丟失,要先通知房東,撥打轄區(qū)派出所電話,但不能打110報警,否則罰款500元。在鄭州市東韓寨,發(fā)生被盜事件不打110,已被很多房東當成了一條規(guī)定,張貼在出租屋大門入口處。
- 調查
房東張貼通知,物品被盜打110罰款
昨天中午,鄭州市東韓寨村,李先生坐在大門口吃面條。
李先生是這棟樓的房東,身后墻壁掛的黑板上,寫著一則通知:“夏季來臨請鎖好門窗,如果誰家物品丟失:一、通知房東;二、報警電話65718584;三、不準打110,如誰打罰500元。”
“房客丟了東西,只能打派出所或警務室的電話!崩钕壬f,這是有關部門的要求,房客打110報警,房東會被罰200元。
一位男房東說,前段時間,一位房客手機被偷了,打了110,事后他被罰款200元,感覺很冤。
押寨村一房東任女士也說,一個多月前,因房客丟東西后打110,她被罰款200元。
- 網友
不讓打110受損失的是房客
在大河論壇,也有網友反映,發(fā)生被盜事件,房東不讓撥打110報警。
8月20日,網友“蜀水”發(fā)帖稱,他租住在東韓寨,幾天前,各樓層都張貼有通知,說有事先聯系房東,不要撥打110。如丟東西,撥打報警電話657185××或659600××。
“蜀水”稱,一朋友信用卡被盜,后接到短信,提示其正在使用。房東不讓打110,給了社區(qū)民警的電話。
在警務室,朋友提出調查ATM監(jiān)控錄像,民警說這很麻煩,讓回去等,但之后再無消息。“蜀水”質疑:我不說出去,你也不上報,對外看來的確是平安社區(qū),但事實上還是由可憐的房客來承受被盜。(商報記者 肖風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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