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的錢箱在押鈔車上不翼而飛,竊賊是如何得手的?警方查出是押鈔員勾結外人作案。昨日,武漢市保安押運公司一名蔡姓押運員因涉嫌貪污罪,被檢察機關提起公訴。 與蔡某一同被控犯罪的是另一名男子劉某。據(jù)指控,今年3月21日,押鈔員蔡某邀約劉某預謀盜取押鈔車上錢款,當日下午1時許,蔡駕駛借來的富康車,與劉某一同從后門進入押運公司停車場。
蔡某將停放在停車場內(nèi)的鄂A-YY154號押鈔車,開到富康車旁,打開押鈔車兩道車后門,從車內(nèi)將某銀行委托押運的一只鈔箱搬下來,放入富康車后備箱。后二人駕駛富康車逃離。
車停在漢口復興村振興路小學院墻外時,劉某將盜來的錢箱撬開,從鈔箱內(nèi)兩個帆布袋內(nèi)取出現(xiàn)金3.2萬余元。隨后,劉某將富康車開至武商量販店復興村出口處,將車連同鈔箱、鈔袋一同遺棄。下午3時許,蔡某攜款乘火車逃往鄭州。
兩天后,蔡某、劉某被警方抓獲,F(xiàn)年32歲的蔡某曾是押運公司鄂A-YY154號押鈔車組原副車長。(楚天都市報) (記者余皓 實習生楊賀菲 付凱 彭居 通訊員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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