涇陽縣一中心小學校長在危房校舍改造中,利用職務之便將工程承包給他人,并從中收取賄賂,在當地群眾中造成惡劣影響。近日,被告人崔某被涇陽縣檢察院以受賄罪提起公訴。
公訴方稱,崔某現年48歲,從2006年起任涇陽縣蔣路鄉(xiāng)中心小學校長至今。檢察機關指控,去年5月3日晚,三原縣高渠鄉(xiāng)王村人薛某,為了能順利承攬到蔣路鄉(xiāng)淑文小學的墻體粉刷工程,利用崔某的女兒次日出嫁的機會,給崔家送去2000元禮金。同年7月,崔某又將自己所轄的蔣路鄉(xiāng)高村、山莊、羅巖三所學校危房維修工程承包給了薛某,工程完工后,薛某于今年元月11日在縣城北當巷一餐館與崔吃飯時,借機送給崔某8000元現金以表謝意。該崔將這上述共計10000元用于家庭日常開支。目前,贓款已被悉數追回,全部上繳國庫。 (記者 周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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