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一起涉黑案件在渝中區(qū)法院開庭審理,西三街水產經營戶程吉英、程強、程黎三姐弟同時站在了被告席上。在程氏三姐弟中,檢察機關指控老二程強為“黑老大”,老三程黎為組織、領導者,而姐姐程吉英以及其他11人為涉黑組織參與人。
昨上午9時,渝中區(qū)檢察院檢察官抬著一個大旅行包走上法庭,里面裝滿案卷和相關證據(jù)。
據(jù)檢方指控,程吉英、程強、程黎原為長壽區(qū)人,上世紀九十年代到渝中區(qū)大陽溝農貿市場經營水產品。后因市場變遷,三姐弟又到當時全市最大的西三街水產市場,并聯(lián)合成立了程氏海鮮經營部。
在完成原始積累后,三姐弟通過入股分賬、報銷費用、請客吃飯、提供毒品等方式“招賢納士”,網羅了無業(yè)人員梁龍黔、何建國等10人,形成黑社會性質組織,以達到控制我市水產品市場的目的。
檢方指控稱,在這過程中,該組織成員采取非法拘禁、敲詐勒索、強迫交易、尋釁滋事等手段,嚴重破壞了本地經濟社會生活秩序,危及到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程強的行為已構成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敲詐勒索罪、非法拘禁罪、強迫交易罪、尋釁滋事罪;程黎的行為已構成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4個罪;程吉英的行為已構成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敲詐勒索罪。與此同時,其他10個馬仔也面臨2至4項不等的指控。
昨天站在法庭上,程家三姐弟幾乎異口同聲地否認自己犯罪。身高大約1.6米的“黑老大”程強面對多項指控,回答干脆利落,要么是“不知情”,要么是“不存在”,要么是“代表公司處理事務,不是個人行為”。
一頭短發(fā)戴著眼鏡的姐姐程吉英更是一臉無辜,她說他們三姐弟從1997年進入西三街水產市場合伙做生意,相互按出資比例分成。她負責門市,兩個弟弟負責接洽外面的業(yè)務,“他們在外面做任何事我都不知道,怎么談得上涉黑?”
直到昨晚9時許,庭審仍在進行中。(記者 羅彬)
壟斷海產市場 坐收提成百萬
牛蛙、螃蟹是不少市民餐桌上的美味,市場很大。在檢方的指控中,該團伙采用統(tǒng)一進貨、統(tǒng)一經營的方式,達到壟斷牛蛙、螃蟹等水產品的目的,非法牟利上百萬元。
控制牛蛙進貨渠道 非法牟利40多萬
檢方指控:為控制價格,壟斷西三街水產市場的牛蛙經營,2006年12月,程黎伙同何建國、胡忠凱,采取語言威脅等手段,強迫該市場內的牛蛙經營戶停止自行進貨,由何建國統(tǒng)一進貨供貨,他們則按每公斤0.4元至1元不等的金額提取費用作為利潤。僅此一項獲利40多萬元。
對此指控,何建國辯稱,他那是正規(guī)做生意。做牛蛙生意總共出資60萬元,按3股分。他出了一股,胡忠凱出了兩股。他做了幾天想散伙,因為一直是他在跑廣東運貨,又累又責任又大。做了一個多月后就散伙了,利潤只有兩萬多元。
何建國說,散伙后,一劉姓經營戶把他和其他經營戶全部約到茶樓,希望繼續(xù)按原來的規(guī)矩經營。之后又做了一個多月,這一次,胡忠凱來說規(guī)矩是他興起的,要分一半利潤,結果分了17萬多元走了。
何建國否認和程強、程黎有私人關系,兩人也沒有指使、安排他做什么。只是最早的時候,程黎提出過牛蛙惡性殺價、競爭激烈,希望統(tǒng)一經營,但提了一年多一直沒做。后來胡忠凱提出后才開始統(tǒng)一經營的。
“統(tǒng)一”市場螃蟹經營 每公斤按3元提成
檢方指控:2007年10月,程黎為壟斷西三街水產市場螃蟹生意,采取語言威脅,雇請社會閑雜人員李文武等人,對市場內經營螃蟹的經營戶逐戶登記,強迫該市場內16家螃蟹經營戶將進回的貨統(tǒng)一發(fā)到李文武的名下,并由其提取每公斤3元費用。僅此一項獲利60余萬元。
李文武辯稱,他和程黎是同學,是程黎喊他來打工的。經營中,供貨方發(fā)給經營戶的貨先寫他的名字收取,他收到后分別給各個經營戶發(fā)下去。至于利潤分配,他并不清楚。程黎也沒給他說過按每公斤3元收錢。
程黎辯稱,在螃蟹經營中他出了資,并由他在機場、火車站、汽車站去接貨。然后每公斤提取3元的費用。這3元要扣除運輸成本、人工成本等費用后才是利潤。
為了壟斷蝦子生意 逐戶發(fā)放威脅傳單
檢方指控:2007年9月,程強伙同謝軍等人,想獨吞西三街水產市場的蝦子生意。為達目的,他們采取語言威脅,雇請社會閑散人員逐戶發(fā)放寫有威脅字句的傳單,強迫該市場內的10余家蝦子經營戶停止自行進貨,統(tǒng)一到其所謂的公司拿貨。他們每公斤蝦子提取3元費用。后因其他原因,壟斷經營計劃流產。
謝軍對指控的事實沒有否認。他辯稱,在他們計劃合作經營之前,也有幾個大戶搞過合作經營。決定經營蝦子后,他和程強召集經營戶開會,并決定按每公斤3元提取費用。該費用的30%由公司提取,剩下部分分給經營戶。他們當時算了賬,每天有一萬公斤消費,一天可提3萬元。后來就由他帶隊,經營戶也派了兩個代表同行,前往海南考察組織貨源?疾鞎r,他考慮到沒有付出就沒有回報,所以考察費用全部是他出的,但最后因經營戶不同意,他就提出終止,沒收回一分錢。
謝軍否認向經營戶發(fā)了威脅傳單。(記者 羅彬)
該團伙還涉嫌這些罪
敲詐勒索罪 2003年10月,程強、程黎因父親在市場被經營戶周某的工人打傷。兩人后來強勢要求周某賠償。周某請客吃飯賠禮道歉后,還不得不賠償了4萬元醫(yī)藥費;一次,程氏三姐弟的送魚工人偷了一條價值1000余元的三文魚,他們用語言威脅、毆打方式,以罰款為名,索要送魚工人和背后指使者4.3萬元;團伙成員張志明在朝天門碼頭與旅行社的保安發(fā)生糾紛。程強、程黎得知后邀約幾十人前往該旅行社,強索1萬元。
非法拘禁罪 團伙成員梁龍黔在幫人討債中,向程強反映和商議后,將受害人廖某非法拘禁,最后廖妻拿了兩萬元并出具7萬余元欠條才了事。后來,梁龍黔等人又憑欠條收賬5萬元。
尋釁滋事罪 程強為了控制大禾公司,提升自己的強勢地位,暗中指揮程黎帶領一幫人在三亞灣水產市場砍傷他們的對手,同時砸壞兩輛轎車。
新聞回訪》》
西三街市場辦公室:案發(fā)后才知情
昨下午4時,庭審仍在進行中。西三街水產市場的店鋪內,程家三姐弟的老父親仍在忙碌著生意。“放心不下生意,就回來了! 今年62歲的程父說。
程父記得,3個孩子中最先出來闖蕩的是程黎。那是1988年,初二還沒讀完的程黎向父母提出要輟學去做生意。父母無奈,只能委托鄰居家在重慶做水產生意的張志明(昨也被控涉黑)照顧。此時,程吉英正在外地打工,程強則在南岸某大學讀書。
到重慶后,程黎幫張志明打工。兩三年后有了一定的積蓄,他開始在五一路擺魚攤,很辛苦,“一天能賺幾十塊,都覺得很多了!
不久后,程吉英從外地返回,程強也放棄大學學業(yè)回家,三姐弟便合伙在大陽溝市場租了個門面,搞起水產批發(fā)。1997年底,3人將鋪面遷到西三街。
在程父的眼中,3個孩子都聽話、孝順,平日很少和人起爭執(zhí),“我不相信他們是黑社會,搞壟斷!背谈刚f,現(xiàn)在孩子們的生意由老兩口打理。由于有老顧客照顧,生意還勉強過得去。
記者采訪中,西三街水產市場的經營戶大多不愿意談及程氏三姐弟的事。記者在市場內詢問了10多家經營戶,大多表示:“才來,不清楚情況”、“不認識”、“都過了,不想再提”。
在程家店鋪的附近,一位批發(fā)魚的女店主介紹,她是1999年到西三街水產市場的,沒有碰到壟斷經營的情況,也看不出程家三姐弟“涉黑”。該經營戶稱,三姐弟平日行事低調,特別是老二比較瘦弱,顯得文質彬彬。
在西三街市場辦公室,一工作人員稱,經營戶大多有事自己解決,很少有人向他們反映情況。直到案發(fā),他們才了解此事。(記者 羅璽 實習生 鮮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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