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州23歲的農民王剛(化名),憑著自己斯文的外表和“不俗”的談吐,在網上自稱“海歸”,并認識了有夫之婦張麗(化名),此后二人關系越來越密切。王剛先后以出國發(fā)展和得了艾滋病為由,騙取張麗人民幣13.5萬元。近日,王剛被一審判處有期徒刑8年,并處罰金10萬元。
今年23歲的王剛是揚州市郊某鎮(zhèn)的農民,平時游手好閑,經常上網打發(fā)時間。2005年11月的一天,他在網上認識了有夫之婦張麗。聊天中,王剛自稱是從阿拉伯國家歸國的“海歸”,談吐幽默又不失風度,很快讓張麗有了好感。不久,二人從網絡世界走到了現(xiàn)實生活,關系日漸密切。
2006年6月28日,王剛告訴張麗,為了前途,自己打算再次去阿聯(lián)酋工作,但要繳納一筆保證金,自己還差點錢。張麗當即給了他5000元。眼見從女網友處輕而易舉地就弄來了5000塊錢,王剛又有了新的主意。2006年7月初,王剛一面張羅著“出國”,一面通過手機短信告訴了張麗一個“秘密”:他在國外工作期間,被檢查出患了艾滋病,現(xiàn)在需要一大筆錢來治療。張麗再次相信了他的謊言,馬上匯給了他一筆錢。此后的幾個月,王剛又謊稱感染的是特殊艾滋病,需要到青島、北京等地的專業(yè)醫(yī)院住院治療,張麗一次又一次地將家里的存款匯給了王剛。
2007年1月24日,張麗丈夫發(fā)現(xiàn)家里的存款驟減,心生疑竇。經再三追問,張麗承認把錢借給一個朋友“治病”了。次日,張麗夫婦一起找到了王剛,在他們的一再催要下,王剛向張麗出具了一張15萬元的借條。因王剛久拖不還,今年初張麗夫婦將其告上了法庭。庭審中被告人王剛辯稱錢是借的,且錢已基本用于治療艾滋病了。對于王剛是否患有艾滋病,疾控部門證實,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信息系統(tǒng)內沒有王剛感染艾滋病的記錄。王剛最終被診斷為尖銳濕疣。
法院審理查明,2006年7月至12月間,被告人王剛虛構染上艾滋病需要治療的事實,向被害人張麗借錢,張麗先后10次通過銀行向王剛銀行卡內匯入人民幣13.5萬元。這些錢絕大部分被王剛在揚州取現(xiàn)或刷卡消費,而王剛也并未有任何出入境記錄。今年4月28日,揚州市邗江區(qū)法院一審認為,被告人王剛虛構事實,騙取他人錢財,數(shù)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且所騙贓款未退還,酌情應從重處罰。最終被告人王剛因犯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8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0萬元,其違法所得款繼續(xù)予以追繳。 (張春萍 葛學濤 陳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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