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三明市所屬的永安市政府針對今年的中考出臺了一個新政策:凡是2007年9月1日至2009年6月1日期間,在永安城區(qū)購房,總金額達到25萬元以上的購房戶,其子女參加今年中考時可以加10分,而且免收學費、擇校費減半。 由于中考在即,這個新政成了永安市民熱議的話題,認為教育資源被“綁架”,對無錢買房的人不公平。6月3日,永安市教育局長回應稱,此舉主要是為了應對經濟危機,促進房地產市場發(fā)展。
-新政
買房加分免收學費
福州市公安局的王警官老家在永安市。他大哥的女兒今年要參加中考,今年端午節(jié)親人聚會時,王警官和哥哥聊到了侄女中考一事。
王警官認為,侄女考上永安一中(省一級達標中學)沒問題,但是哥哥告訴他,永安今年實行買房加分的新政策,女兒不符合加分條件。
據了解,針對今年中考,永安市出臺了一個文件。文件稱,凡是2007年9月1日至2009年6月1日期間,在永安城區(qū)購買商品房,購房總金額達到25萬元以上的購房戶,其子女參加今年中考時可以加10分,而且還免收學費、擇校費減半。
王警官的哥哥2008年買了一套房子,但總價只有20萬元,加不了分,加之女兒成績只能算中上等,他很擔心別的考生能加分,把女兒給擠下去了。
王警官說,他對永安市的“10分新政”,十分不理解。
-反響
增加考生心理負擔
永安的考生對這個買房加分的政策,有什么反應呢?3日下午,記者先后采訪了永安多所中學的初三考生。
“我一個學生哪有什么辦法,只有好好考試,爭取不加分也能考上一中!蓖蹙俚闹杜⊥鯚o奈地說。
買房加10分的政策,讓小王的中考之路增加了許多變數,給她平添了許多心理負擔,擔心別人加分后成績超過她。小王的幾名同學也表達了相同的意見,認為這個政策很不公平。
在另一所中學,考生王某很干脆地說:“憑什么有錢買房就能加分啊?一點道理都不講!
針對新政,心憂子女前途的家長們都很憤怒,認為相關部門“綁架”了教育公共服務資源,為房地產商推銷,對自己的孩子很不公平。
一名劉姓家長說:“我也想過買套新房,幫孩子加10分,可手里沒錢買不了。”并稱自己對不住小孩。
-回應
新政為促房產發(fā)展
林加升在永安市做了5年教育局長,對永安的教育事業(yè)知根知底。他說,買房加分政策確實富有爭議,市政府出臺這個政策的初衷,是為了應對經濟危機,促進房地產業(yè)的發(fā)展。
房地產業(yè)高速發(fā)展時期,一年能為永安市政府帶來七八千萬元的稅收,是市政府財政收入的一大支柱。但從去年下半年開始,全國房地產行業(yè)都跌入低谷,永安也一樣,政府收入銳減,經濟壓力非常大,所以才會在去年年底出臺這樣一個政策。
林加升說,政策是市政府制定的,教育系統(tǒng)只是負責執(zhí)行。永安今年約有3300名中考考生,符合加分條件的考生已在做加分申請,根據現有情況來看,申請加分的考生數量不多,買房加分政策對永安市今年的中考影響不大。
永安市委官員王群英則說,政府也不容易,為了應對經濟危機才這么做的,新政符合中央要求各級政府積極行動,刺激消費,擴大內需的大環(huán)境,并稱此政策沒有將升學和學校經濟利益直接掛鉤,是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
一位教育局工作人員則說,市委官員的解釋曲解了國家政策,教育部早就三令五申,禁止打著發(fā)展經濟等各種旗號為考生亂加分。
“10分新政”內容
永安市今年的應屆初中畢業(yè)生中,凡是2007年9月至2009年6月1日在永安城區(qū)購置商品房,購房總金額達到25萬,已付清總房款或辦妥按揭貸款手續(xù)的購房戶子女(持房管局備案的購房合同及永安市購買商品房享受相關優(yōu)惠政策手冊、發(fā)票、貸款合同),均可享受10分照顧,免收學費、擇校費減半。
-鏈接
教育部禁招生掛鉤經濟利益
去年4月25日, 教育部指出,一些地方和地區(qū)打著發(fā)展經濟等各種理由,把中考招生作為招商引資、吸引人才的措施,類似政策和措施都是有違教育公平的。教育部下發(fā)通知要求,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在中考過程中嚴格遵循《教育法》規(guī)定: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yè)、財產狀況、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地受教育的機會。通知要求,各地有關部門和學校堅持教育公益性的原則,在中考中要堅持以學業(yè)成績和綜合素質為依據,實行公平競爭擇優(yōu)錄取。
教育部還要求各地按照法律和有關政策規(guī)定,對品學特別優(yōu)秀的學生、優(yōu)撫對象等實行加分或降分錄取。一些地方應糾正把招生與經濟利益掛鉤的做法,并及時向社會公布。 本版據《東南快報》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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