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取得北京戶口,20多歲的央視女記者張某被“國情局局長”騙財、騙色。日前,假冒“國情局長”的程朝俊一審被海淀法院判刑10年半。
判決書顯示,2007年底,在央視工作的張某認識了自稱是“國情局局長”兼“國情內(nèi)參總編輯”的程朝俊,并委托程幫忙辦理北京戶口。去年4月,程收取張某2萬余元。
隨后,程朝俊提出聘用張某為《國情內(nèi)參》的兼職編輯,即“特工”,并要求張某寫下保證書,保證“國家利益高于一切,在這個部門工作,必要的時候為國家利益奉獻肉體”。程朝俊對獻出肉體的解釋是,作為特工,要扮演各種身份。次日,程朝俊在酒店開了房間,稱要對張某進行考驗,二人發(fā)生了性關(guān)系。而張某的北京戶口遲遲未辦成。
去年5月,程朝俊因一起大學(xué)違規(guī)招生案被警方控制。警方在程的物品中發(fā)現(xiàn)了張某的戶口復(fù)印件,事件才暴露。張某對警方表示,程讓她做特工時,她心情激動,因為老家有很多貪官,她作為特工,可幫助家鄉(xiāng)人民。
程朝俊還冒充房東,將房東的房子出賣,得款14萬元。海淀法院審理后認為,程朝俊犯有詐騙罪,一審判刑10年半。(記者王殿學(xu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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