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夜,四川籍男子劉某進入高郵一居民家里盜竊,忙活了一陣后沒啥收獲,感到有點累了,竟在該住戶廚房里先吃后睡,哪知一覺睡過了頭,直到第二天7點多還沒起床!被戶主發(fā)現后,為逃跑動手打傷了戶主,盜竊轉化成了搶劫。19日,劉某被高郵法院依法判處有期徒刑四年。
今年1月,四川籍男子劉某來高郵打工。3月5日,在網吧玩了一天的他,用身上僅剩的五元錢買了點東西吃了后,就想找個方法弄點錢花花。夜里11時左右,他來到城區(qū)居民邵某家門口時,發(fā)現主人家是單門獨院,他便想進去行竊。劉某翻院墻進入邵某院中,跑到東側的一間廚房,進去翻了一陣,沒什么收獲,此時劉某又累又餓,找了點吃的東西后,心想不如睡一覺再走。于是他找了點東西墊上,倒在廚房的地上睡著了。可沒想到這一覺睡到了早晨7點多,被主人邵某發(fā)現。劉某為抗拒抓捕,用磚頭擊打邵某頭部,致被害人受輕微傷,后劉某被邵某及其家人抓獲。
審理過程中,法官根據最高法“關于轉化搶劫的認定”的解釋,認定劉某的行為已由盜竊罪轉化為搶劫罪。但劉某著手犯罪后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屬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減輕處罰。被告人劉某歸案后自愿認罪,可酌情從輕處罰,遂做出上述判決。 (何壽青 學濤 陳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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