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水道被堵,打開后竟現(xiàn)數(shù)百尸塊。警方調查,女死者竟是遭同居四年的男友殺害,并殘忍分尸。昨日,這起血案在武漢中院開庭審理。
案情:
“妻子”吃醋惹“禍”
陳先生在漢口復興村有棟房子,平日就出租給附近打工的人住。2008年8月26日,陳先生接到房客反映,說下水道被堵了,陳先生趕緊找來工人修理。撬開下水道,工人不禁驚叫起來:原來,下水道里面堆滿了肉塊,有幾百塊之多,還有人的頭發(fā)。
江漢警方接警后隨即趕到現(xiàn)場勘查,從下水道打撈出數(shù)百快肉塊和內臟。經鑒定,打撈物均是人體組織。
房東陳先生向警方反映了一個重要情況:頭一天,租住二樓的袁某剛搬走,但沒有看到他妻子李某。警方經勘查發(fā)現(xiàn),袁某租住的二樓有血跡等痕跡;經技術鑒定,確定死者即是李某。袁某的作案嫌疑很大。
警方經調查,獲悉袁某、李某系同居四年,育有一個孩子。27日,民警趕往李某老家隨州調查,將當時正在李某家的袁某抓獲。
袁某供述,當月24日,自己曾與李某吵架,起因是李某懷疑自己有外遇。當晚10時許,李某調出袁某的手機號碼,給其中的所有女性打電話,一個個地罵。袁某上前阻止,李某拿刀砍他,并砍傷了手指。袁某氣急,就掐住其脖子。其后,袁某用菜刀、鋼鋸條等工具,將李某分尸肢解,從衛(wèi)生間沖入下水道。次日清晨,袁某騎電動車,將李某其他肢體棄于金銀湖。
庭審:
被告稱只碎尸未殺人
昨日,袁某當庭否認自己掐死李某,但承認肢解了尸體。“她是上吊自殺的。”袁某當庭改稱,25日中午,自己從工地回來,發(fā)現(xiàn)李某上吊自殺。自己趕緊將其放下,發(fā)現(xiàn)李某已經死亡。袁某稱,不報警是因自己在老家有殺人案底,不能因此暴露了自己的身份,袁某遂決定分尸拋尸。
但房東證言證實,袁某和李某關系不好,總是為一些小事情吵架,最厲害的一次是24日的那天晚上。之后,他就再沒見過李某。25日凌晨1時許,他在上廁所時,發(fā)現(xiàn)蹲坑里有血水。
公訴人引用上述證言和現(xiàn)場勘查筆錄等證據(jù),證明袁某當庭翻供,是意圖掩蓋罪行。
李某的父母還當庭提出了12.8萬余元的附帶民事賠償請求。
法庭未當庭宣判。(楚天金報) (記者沈度 實習生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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