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彩霞被冒名頂替這件事做得“天衣無縫”,或許不是“一個人的戰(zhàn)斗”。完成以上“任務”,按程序分析,得“擺平”管理戶籍的公安派出部門、管理學生檔案以及錄取通知書發(fā)放的教育考試部門、負責學生招生和信息審查的高校。
有時,我們不得不感慨,在這個社會上,確實有人擁有“通天”的本領,可以完成在普通人看來不可完成的任務。
《中國青年報》5日的一則報道,再一次給我如此感受:湖南省邵陽市隆回縣公安局政委王崢嶸,通過各種手段,將自己的女兒王某,冒名頂替羅彩霞,送進貴州師范大學上學,并已經(jīng)順利畢業(yè)。
這件事做得“天衣無縫”,以至于被冒名者羅彩霞在復讀一年考上大學、即將在今年畢業(yè)時,“偶然間”才發(fā)現(xiàn)這個秘密。
早在2004年,湖北一農(nóng)民“偶然”間發(fā)現(xiàn)一所高中的教師排班表上竟然有自己的名字,打聽之后發(fā)現(xiàn),15年前,初中同學用自己的姓名讀了高中,后來又考上大學并參加工作,而自己對此一無所知。
一些農(nóng)村孩子的命運,就這樣掌握在其他人的手中———報道中的一個細節(jié),令人感慨,羅彩霞對記者說:“最擔心的是自己家人的安全。上次爸爸和王崢嶸等人到天津來,我心里很難受,他吃不下飯,吃飯時手都在哆嗦……”如果說湖北那位農(nóng)村小伙中考時的1989年,整個升學錄取還不盡“陽光”,那么,到了2004年,這種大膽冒用他人身份信息上大學的做法還能夠行得通,就不得不檢討“陽光高考”究竟是如何在有些地方被蒙上了陰影。
筆者為此查閱了湖南省教育廳和考試院對2004年高考工作的總結。其中一個小標題就是“‘陽光工程’服務考生”,具體的描述是:除堅持招生政策、招生計劃和錄取結果“三公開”以外,對于院校的招生章程、各批次投檔分數(shù)線、完成計劃的狀態(tài)與招生缺額以及檔案調(diào)配等情況全部公開。
但是,既然有這么多的“全部公開”,那么,羅彩霞沒填報貴州師大為何被貴州師大錄?本來應該給羅彩霞的錄取通知書為何被截留?王佳俊是怎樣冒用了羅彩霞身份證辦理的戶口遷移手續(xù)?貴州師范大學又是怎樣審查王佳俊入學資格的……
這或許不是“一個人的戰(zhàn)斗”,完成以上“任務”,按程序分析,得“擺平”管理戶籍的公安派出部門、管理學生檔案以及錄取通知書發(fā)放的教育考試部門、負責學生招生和信息審查的高校。而這種“擺平”的力量,恰恰是現(xiàn)在公眾對升學招生中,存在腐敗與不公平,最為憂慮之處。
在筆者看來,真正做到“陽光高考”,首先加強法律監(jiān)督與輿論監(jiān)督。在目前的招生中,雖然也設有舉報電話、監(jiān)督機構,但接受檢舉、進行監(jiān)督的,大多為教育部門自己,最多再聯(lián)合紀委、公安部門,其實仍舊是“一家人”。在招生監(jiān)督中,不妨引進異地監(jiān)督和上級監(jiān)督,打破地方力量的官官相護,同時,通過網(wǎng)絡、報紙、廣播、電視等方式,公布每所學校的招生進展和錄取詳情,并創(chuàng)造技術條件,方便每個考生獲取即時信息。筆者曾多次呼吁,公示每個考生的信息時,在不涉及隱私的情況下,應盡可能全面,甚至包括家庭信息,由此極大程度地壓縮造假、作弊、潛規(guī)則的空間。
其次,從根源上看,權力對招考的侵蝕,是考試壟斷與高校行政化的結果。考試的組織、招生的進程,由政府部門統(tǒng)一組織(這也被認為是近年來一些地方教育部門直接參與考試作弊的原因之一);大學的招生,不是由獨立于行政的招生委員會按具體的教育標準公開透明的進行,而受到行政力量的左右,這為權力的運作提供了土壤,除了加強監(jiān)督,必須從招考制度改革、大學管理改革著手加以綜合治理。
□冰啟(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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