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年跟隨妻哥在蘭做生意的葉連偉,因不滿對方長達7年的辱罵、毆打,擊殺了妻哥、掐死了嫂子,后又擔心年僅6個月的侄女哭鬧引人懷疑,遂毫無人性地將其捂死;事后又將妻哥夫婦二人肢解碎尸后丟棄。昨日,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持械故意殺人且濫殺無辜的葉連偉極刑。法院宣判后,葉連偉表示會提起上訴。
萌生殺意
自2001年開始,1976年出生于浙江松陽縣的浙江人葉連偉,便跟隨妻哥周某在蘭州一帶做生意?稍陂L期的生活中,周及其妻呂某(34歲,浙江省江山市人)時常打罵葉,使之懷恨在心。
去年9月4日晚,葉連偉回到城關區(qū)灘尖子新農(nóng)村租住處后,周某以回家太晚為由,再次對葉進行辱罵、毆打,引發(fā)葉的強烈不滿,遂產(chǎn)生殺死周的念頭。
次日凌晨5時許,葉趁周在房內(nèi)沙發(fā)上熟睡,手持家中鐵榔頭,上前連續(xù)擊打周的頭部,致使其當場死亡;周妻呂某聽到響動后,趕忙起床過來,擔心事情敗露的葉,將呂按倒在床邊,隨手抓起被子捂在了呂的頭上,并用手掐住其頸部,致呂窒息而亡。
隨后,葉又擔心周某夫婦死后,其女周某(2008年3月出生)無人哺育,哭鬧聲會引起他人懷疑,繼而將她抱在了自己的床上,拿來透明膠帶,纏繞在她的口鼻處使之窒息而亡。
肢解哥嫂
當日上午,葉連偉先后從雁灘日雜市場、舊貨市場購買了塑料桶、鐵絲、切割機等作案工具,返回住處便持菜刀、切割機將周、呂夫婦的尸體肢解,并將碎尸及侄女的尸體分裝在兩只塑料桶內(nèi),然后用鐵絲將桶蓋與塑料桶固定。隨后,他為掩飾其殺人、分尸的犯罪事實,又對房間內(nèi)的墻壁、地面進行了打掃、清洗。
下午3時許,葉為了轉(zhuǎn)移尸體,從城關區(qū)“金鵬”大廈路口雇傭了兩名民工,指使他們將藏匿尸體的塑料桶抬至一樓房后,又將殺人分尸工具及帶有血跡的衣被等物,裝入編織袋中,讓兩民工用三輪車裝上編織袋和帶有血跡的沙發(fā),運至距其住處西北方約100多米的垃圾場丟棄。
兇手被捕
9月6日,頗有心計的葉連偉,先是打電話給周的弟弟說,周因賭博借了高利貸而被催債,一家三口被人殺死在家里,并說對方知道老家的地址和電話,如報案會被對方殺掉。
一個多小時后,葉又向雁灘派出所報案稱,其妻哥一家被6名不明身份的男子殺害于租住處,后其恐遭報復并為了將尸體運送返鄉(xiāng),將尸體肢解后,裝入兩只塑料桶內(nèi)藏匿于一樓庫房。
隨后公安機關立即展開了調(diào)查。而經(jīng)過40余小時的緊張偵破后,越來越多的證據(jù)最終使葉的暴行浮出水面:9月19日,葉連偉因涉嫌故意殺人罪而被依法逮捕。
判以極刑
昨日法院審判認為,被告人葉連偉持械故意殺人,且濫殺無辜,致三人死亡,后果特別嚴重,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故依據(jù)《刑法》等相關規(guī)定,被告人葉連偉犯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經(jīng)濟損失68940.74元,并駁回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的其他50余萬民事賠償訴求。 (于文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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