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廁所的廉租房,只要富人可以低價買進、高價租出,同樣可以從中牟取暴利。如果不加強廉租房的申報與監(jiān)管,權錢交易的腐敗行為依然無法杜絕
茅于軾是一位年過八旬的老人,近日,他在接受媒體采訪時稱,“廉租房應該是沒有廁所的,只有公共廁所,這樣的房子有錢人才不喜歡!辈贿^,他在博文中表示,自己并沒有做過這方面的工作,只是作為社會的一分子發(fā)表一點看法,絕不是想給出一個什么結論,更不希望政府不做認真的研究,就按照他的意見去辦(3月19日《信息時報》)。
一石激起千層浪,他的這番言論立即引起了很大的爭議,盡管他一再申明“我沒有做過這方面的工作,只是作為社會的一分子發(fā)表點看法。”筆者對此不敢茍同,茅于軾的說法屬于避重就輕,掛“防止富人搗亂”的羊頭,賣“忽視了居住者的基本權益”的狗肉,偏離了政府“以人為本”的執(zhí)政理念。沒有廁所的廉租房,只要富人可以低價買進、高價租出,同樣可以從中牟取暴利。如果不加強廉租房的申報與監(jiān)管,權錢交易的腐敗行為依然無法杜絕。退一萬步說,如果有一天腐敗行為基本根治了,我們是不是要花費更多的錢給每戶家庭重新修一個廁所呢?
總而言之,廉租房修建廁所雖然事小,但關乎的是居住者的生存權和尊嚴,體現(xiàn)的是政府的恭敬與愛民之心,彰顯的是政府與時俱進、執(zhí)政為民的思想內(nèi)涵。
記得,《論語》中孔子曾對弟子說:“今之孝者,是謂能養(yǎng)。至于犬馬,皆能有養(yǎng);不敬,何以別乎?”意思是說,如果兒女沒有對父母的起碼尊敬,只想隨意地供養(yǎng)父母,那么和養(yǎng)豬養(yǎng)馬有什么分別呢?只有發(fā)自內(nèi)心的尊敬,才能體現(xiàn)出真正的愛心與責任心。
與擠公共廁所相比,我相信所有的居住者都希望廉租房中可以享有獨立的、體面的廁所,體驗更好的居住條件和生活質量,獲得更優(yōu)的生存權。這都是居住者正常的居住訴求,無可厚非。作為社會的管理者,政府應本著“以人為本”的原則,竭力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需求,并提供更好更優(yōu)的公共需求產(chǎn)品和服務。在大多數(shù)老百姓買不起商品房的情況下,政府加大廉租房建設不是為了打造貧民窟,把他們當作乞丐一樣隨便打發(fā)到臟、亂、差的陋室就算了,而是為了提高低收入家庭的居住條件和生活質量。為了踐行這樣的宗旨,政府在制度安排與政策設計上更應體現(xiàn)出人性化的安排,竭力滿足他們更好的生活需要。
至于如何防止富人倒賣或出租廉租房,那就是政府應該建立和完善有關廉租房的申請和監(jiān)管制度、并切實加以執(zhí)行的問題了。在這方面,可以借鑒香港有關制度和法律。在香港,一旦發(fā)現(xiàn)有人倒賣或轉租廉租房,是會被罰得很重的。難道,我們非要靠建沒有廁所的廉租房,才能杜絕這些問題的產(chǎn)生嗎?(陳智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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