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清晨,年僅9歲的小文(化名)在上學途中,遭到一名男子強奸。3月26日中午,海口警方在沿江二東路將犯罪嫌疑人抓獲。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3月25日上午8點20分,受害人家長到海甸派出所報案稱,女兒小文于當日清晨6點40分從家中去上學,走到和平橋上時,被一中年男子尾隨掐住脖子。這名中年男子將小文抱到和平橋人行橋梯底下(一廟側(cè))實施強奸。
此案件引起海甸派出所領導的高度重視,馬上向美蘭分局的林曉東局長和高曉斌副局長匯報,并通報轄區(qū)駐所刑警大隊二中隊,林曉東局長指示該案件按命案標準查處。隨后,海口警方成立了專案組,就地設指揮部指揮案件的偵破。
此案由海甸派出所和刑警二隊具體負責海甸所轄區(qū),排查有關嫌疑人,并負責對各轄區(qū)送來的嫌疑人進行審查。審查后,將案件協(xié)查通報給各單位和指揮中心進行布控,對可能涉及案犯藏身之處的人民路所、紅島所、白沙所、博愛所立即開展清查行動。然而,在對海甸所轄區(qū)所有的工棚工地、無業(yè)人員流浪寄身處所和出租屋徹底地清查了一遍,共審查了80多名嫌疑人,都未能找到真正的犯罪嫌疑人。
3月26日中午,?诰皆谂挪榱100多條嫌疑信息后,排查到一條犯罪嫌疑人可能在海甸二東路的信息。專案組成員立馬趕到?谑醒亟䱷|路,將正飲酒的中年男子帶回派出所進行審查。
經(jīng)審訊,該中年男子張小明對在和平橋底實施強奸幼女一案供認不諱。據(jù)警方介紹,張小明是一名流浪人員,沒有工作,無固定住所。曾因盜竊被判刑入獄。案發(fā)的前一天晚上喝醉后,第二天清晨醒來看到小文撐著一把傘從他身旁路過,頓引發(fā)歹念,對其實施強奸。(吳文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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