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霆父親稱若高院仍判有罪"銀行就沒資格要錢"
2008年04月21日 08:56 來源:大洋網(wǎng)-廣州日報 發(fā)表評論
記者昨日從許霆父親許彩亮處獲悉,在聘請了北京的郭向東律師作為許霆二審辯護律師后,他又在廣州“物色”了一名本地律師。
新的代理律師為廣東天勝律師事務所的張新強。談到為何在諸多“上訴無用”的聲音中接下這個“燙手山芋”,他說:“我之所以關注此案,不僅因為我是個法律人,而且我也是持卡一族,我也很擔心自己會成為下一個許霆。許霆案處理的好壞關乎我們每個潛在許霆的合法權益在法律上有無合法保障,對于這樣的法律問題,不能輕言放棄。”
許霆父親許彩亮解釋了在廣州聘律師的原因:郭向東律師在北京,緊急事務不能第一時間處理,在廣州再找一個律師會方便些。另外,許彩亮昨日在電話中告訴記者,如果銀行找他要錢,他可以考慮還錢,可銀行到現(xiàn)在還沒找他要。但他又補充,如果省高院仍然判許霆有罪,“銀行也就沒資格向他們要錢了”。(劉曉星)
【編輯:吳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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