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國第一部《個人信息保護法》啟動立法程序引起了人們的廣泛關注。就什么才算是個人信息、這部法保護哪些個人信息、由誰來保護個人信息等問題,記者近日專訪了《個人信息保護法》起草人之一、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所憲法行政法研究室主任、中國法學會信息法學研究會副會長周漢華教授。
-關于界定
記者:《個人信息保護法》草案是如何界定“個人信息”的?
周漢華:所謂個人信息,是指現實生活中“能夠識別特定個人的一切信息”,其范圍很廣,包括文檔、聲頻音頻文件、指紋、檔案等。可以說,個人信息實際上是人權的基本內容。
-關于內容
公民有權查看個人檔案
記者:身份證號等信息我們本人知道,但對于個人檔案、銀行信用記錄等我們都沒看見過的個人信息,這部法律如何保護呢?
周漢華:草案除了保護個人信息不受到侵犯外,還有一個重要內容,就是保護公民充分了解自己的信息、修改自己錯誤信息的權利。根據草案,只要我們提出申請,工作單位、銀行就有義務將個人檔案、信用記錄等信息向我們公開,我們也有權利要求單位或者銀行更改錯誤的個人信息。
個人不良信息不受保護
記者:我有權利要求銀行或者單位不公開我的不良信息記錄嗎?
周漢華:理論上講是可以的。但是實際上我們和銀行簽訂協(xié)議的時候,多數銀行已經規(guī)定他們有權公開、使用個人不良信用記錄。草案的一個重要原則是,不保護個人的不良信息。
此外,草案的一個重要內容就是對個人信息的公開和保護進行界定。目前我們正在制定《個人信息公開條例》,此外,對于銀行、電信以及醫(yī)院等具體行業(yè),還將制定相應的規(guī)定,明確哪些個人信息可以公開,哪些應該保護。
三機構使用信息有特權
記者:現在有些部門在使用大量個人信息,是不是說以后在使用這些信息時都要先征得當事人同意?
周漢華:原則上是這樣的,但我們在起草時對三種機構給予了一些“特權”:國家安全機構、科研機構以及新聞機構。主要是考慮到他們各自的社會責任。比如,警察辦案時會調閱許多犯罪嫌疑人的個人信息,但是出于保密要求,警察部門就不能問嫌疑人?傊痪湓,使用個人信息時,征求同意是原則,不征求是例外。
個人信息保護辦將成立
記者:如果我的個人信息被侵犯了,我該找誰說理呢?是去找公安機關嗎?
周漢華:根據草案規(guī)定,為了保護個人信息,政府會成立專門的執(zhí)法機構:個人信息保護辦公室,并設有信息專員。如果你覺得單位的個人檔案里有些信息是不正確的,可以要求單位更改,而單位不同意的時候,就可以向個人信息保護辦公室提出審查要求。
侵犯個人信息將負刑責
記者:這部法律在罰則上有什么具體規(guī)定嗎?
周漢華:《個人信息保護法》草案規(guī)定的罰則完全和保護的內容相對應。侵犯個人信息的,根據帶來的傷害程度,從民事賠償到刑事責任不等。如果單位(如銀行)不向本人公開其個人信息,將會受到行政制裁。
-關于背景
記者:制定該法的背景是什么?
周漢華:首先,個人信息保護是現代社會的產物,尤其最近兩年,通過手機、互聯網侵害個人信息的現象大量出現,如何保護個人信息受到重視。而隱私權保護從古至今都有,孔子的“非禮勿聽,非禮勿視”就是保護個人隱私。
其次,世界上已經有50多個國家制定了個人信息法體系,是否有這部法律還成為一些西方國家的貿易壁壘,因此我國制定《個人信息保護法》刻不容緩。(來源:京華時報;作者:郭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