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大提請罷免高院原院長全國人大代表職務
中新社?谑辉露针(記者莫成雄)今天閉幕的海南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三次會議表決通過《關于撤銷婁小平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職務的決定草案》,一審判處十四年徒刑的“高院貪官”婁小平被依法摘除“烏紗帽”。
婁小平一九九二年九月至一九九八年八月任海南省法制局(省體制改革辦公室)副局長(副主任)、黨組成員,一九九八年調任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黨組成員、審判委員會委員。二00三年七月被海南省紀委“雙規(guī)”。二000四年三月二十九日被海南省人民檢察院拘留,四月十日被逮捕。
二00四年八月十二日,海南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婁小平涉嫌受賄及巨額財產(chǎn)來源不明案,一審判處婁小平十四年徒刑,婁小平表示不服,已上訴。目前,法院二審尚未開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