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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防治三級領導機構 廣東出臺地災防災預案

2003年06月06日 13:46

  中新網6月6日電 經省政府同意,廣東省國土資源廳編制的《2003年度地質災害防災預案》于近日發(fā)布。據國土資源部消息,《預案》根據全省地質災害分布特點,劃分出四大地質災害易發(fā)區(qū),預測地質災害危險點、段48處,并提出了相應的預防方案及措施,明確了防災責任。

  《預案》在總結分析全省以往地質災害發(fā)生、分布特點和災害損失程度的基礎上,從區(qū)域上將全省劃分為四大地質災害易發(fā)區(qū):粵北中低山以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為主的地質災害易發(fā)區(qū),粵東低山丘陵以水土流失、崩塌、滑坡、煤礦突水為主的地質災害易發(fā)區(qū),粵西低山丘陵以崩塌、滑坡、地面塌陷、泥石流為主的地質災害易發(fā)區(qū),沿海平原臺地以風暴潮、地震、水土流失為主的地質災害易發(fā)區(qū)。

  《預案》預測興寧市等21個縣、市、京珠高速公路馬壩—翁源鐵龍段等9段公路沿線、河源市和平縣城東山嶺等8個主要城鎮(zhèn)居民區(qū)、河源新豐江水庫等3個水利工程和東源縣瓷土場等7個主要礦山為地質災害主要危險地區(qū)(點),共計48處,同時確定了各危險地區(qū)(點)的地質災害種類,提出了防治對策,明確了各危險點(地段)的應急防災責任人。

  《預案》要求,各級政府及國土資源部門要建立完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三級領導機構?h級以上政府應根據《預案》并結合本地實際,劃定地質災害易發(fā)區(qū),建立地質災害日常監(jiān)測預警責任制,做好防災抗災工作。各地應結合實際,認真編制本地區(qū)《年度地質災害防災預案》,成立專門的汛期地質災害防治領導機構,認真落實汛期值班制度、險情巡視制度和災情速報制度。地質災害多發(fā)區(qū)要切實抓好宣傳工作,大力宣傳地質災害防治科普知識,提高干部群眾防災意識和自救能力。各地應盡快開展以縣(市)為單元的地質災害調查與區(qū)劃工作,查明地質災害隱患和危險點,并在此基礎上制定本地區(qū)的地質災害防治規(guī)劃,積極推進建設用地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從源頭上防止人為誘發(fā)地質災害。


 
編輯:宋方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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