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一位名人說:“每個人都想買房的觀念是非常錯誤的。”這句話惹惱了許多想買房但又買不起房的人。難道說想擁有自己的房子也是一個錯誤?看看大千世界,各有各自的棲身之處——鼠有鼠洞,虎有虎穴,世上最窮的人,也需要一席之地呀。所以,又有學者說:“人的居住權(quán)是天賦的。”聽了這句話,許多買不起房的人心里感到舒坦多了。
恐怕世界上不曾有人從“天”的手里接受過一份叫“居住權(quán)”的文件。于是,在現(xiàn)實生活里,大家不得不自己動腦筋去構(gòu)想出具體的居住權(quán)。比如,有人說,政府就是“天”,所以,政府必須無條件配給人們住宅;也有人說,在“天”面前人人平等,所以每個人住宅條件必須等同;還有人說,天賦居住權(quán)的表現(xiàn)形式應(yīng)該是每個人獲得一塊等量的宅基地,然后讓他們?nèi)プ杂山粨Q……
不難想象,每個人頭腦里一定存在著不同版本的“居住權(quán)”。于是,我們便會在現(xiàn)實生活里看到,即使是一件非常簡單的房地產(chǎn)事件,也會產(chǎn)生異乎尋常的反應(yīng)。比如,廣東省房協(xié)的一位官員曾說,新的廉租住房保障政策目前暫不考慮中等和高收入人群。話音剛落,馬上就有人評論說:“住房是公民的一項權(quán)利,政府有責任給予,政府絕不能把公民分為三六九等!
其實,最終要實現(xiàn)公民住房的公平、正義并非靠高喊“天賦”權(quán)利。還記得計劃經(jīng)濟時代的居住權(quán)嗎?為了一套待分配的住房,大家爭著托人送禮,希望從別人手里搶救出自己的居住權(quán)。這種居住權(quán)體系,讓大家痛苦不堪。改革開放以后,住宅成為商品,普通的勞動者也能向銀行申請住房貸款,買下一套寬敞的住宅,徹底解決一家人的居住問題。人們的居住條件從此有了巨大改善。
然而,與這個巨大改善隨之而來的是越來越高昂的房價。據(jù)有些學者測算,2007年我國的大城市房價收入比(購房總價與家庭年收入的比值)幾乎均超過10倍,而北京與上海等地區(qū)則超過15倍,甚至接近20倍。這些房價收入比值遠遠超過世界銀行給出的合理值為5倍的指導線。高昂的房價迫使買房者大筆向銀行借貸,房貸總量迅速攀升,1998年的房貸總量是426億元,而2005年房貸總額竟高達49000億元,7年間漲了114倍。在房貸的巨大壓力下,“房奴”們整天提心吊膽,害怕房貸利率的變化;一想到必須再熬10年或15年才能還本付息,就心跳過速。更不幸的是,目前在全國范圍內(nèi),城鎮(zhèn)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低于10平方米的家庭還有1000萬戶,這些家庭的收入一般都很低,他們連成為“房奴”的資格都沒有。毫無疑問,下一個亟待修正的問題就是如何緩解高昂的房價帶來的社會壓力。
也許,香港的經(jīng)驗值得我們參考。香港地盤狹小,人口卻眾多,其房價之高,名列世界各大城市之前茅。然而,大部分香港居民竟能對高昂的房價心平氣和。為什么?原來,購買昂貴私人住宅的,都是些社會中的高收入者(律師、會計師、醫(yī)生、高級經(jīng)理),他們對高昂的房價并不敏感。相反,對房價敏感的低收入者,卻能在香港政府的幫助下解決住房問題——1/3的香港人口租住在政府提供的公屋(即廉租房)里,1/6的人從政府手里購買居屋(相當于內(nèi)地的經(jīng)濟適用房)。就這樣,香港地區(qū)高昂房價對社會產(chǎn)生的壓力,首先被分割,然后被化解了。
同樣,祖國內(nèi)地也可以采取類似的分而治之策略。令人欣慰的是,國務(wù)院已經(jīng)開始針對不同的人群采取不同的住房政策。比如,國務(wù)院最近就明確提出,要把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作為住房建設(shè)和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內(nèi)容,作為政府公共服務(wù)的一項重要職責,加快建立健全以廉租住房制度為重點、多渠道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政策體系。再比如,新建住宅的70%必須小于90平方米的規(guī)定,能有效地抑制全國多達四萬七千家房地產(chǎn)公司利用住宅面積差異去提價的動機。再考慮到未來的土地供應(yīng)將更加充實、公平,高昂的房價給中國社會帶來的壓力肯定能夠得到緩解,更多的家庭能徹底解決居住問題。
毫無疑問,人人都有居住權(quán)。然而,每個人的居住條件卻不一定相同,改善的步伐也不一定一致。這種差距,并不是因為我們?nèi)狈硐,而是因為邁向理想的道路異常崎嶇,致使大家行進時難以步調(diào)一致。但是,每個人邁出的一小步,加起來就是社會前進的一大步。(何衛(wèi)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