頻 道: 首 頁|新 聞|國 際|財 經|體 育|娛 樂|港 澳|臺 灣|華 人|留 學 生| 科 教| 時 尚|汽 車
房 產|電訊稿|圖 片|圖 片 庫|圖片網|華文教育|視 頻|商 城|供 稿|產經資訊|廣 告|演 出
涓浗鏂伴椈緗?404欏甸潰
location.href = 'http://www.chinanews.com/'; } else { if (navigator.appName.indexOf("Explorer") > -1) { document.getElementById('totalSecond').innerText = second--; } else { document.getElementById('totalSecond').textContent = second--; } } }
■ 本頁位置:首頁新聞中心國內新聞
關鍵詞1: 關鍵詞2: 更多搜索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刑法修正案草案:瞞報謊報安全事故最高可獲刑7年

2006年04月26日 09:50

  中新網4月26日電 據(jù)中國青年報消息,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次審議的刑法修正案(六)草案,增加了對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犯罪處罰的有關規(guī)定——在安全事故發(fā)生后,負有報告職責的人員不報或謊報事故情況,貽誤事故搶救,造成事故災害擴大,情節(jié)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4月25日,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周坤仁就草案二審稿向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作了說明。他表示,有些全國人大代表和國家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總局及一些地方提出,目前刑法對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犯罪作的規(guī)定,已不能完全適應懲治重大安全事故犯罪的需要,建議作適當補充修改:

  一是刑法對“企事業(yè)單位”的人員違反安全生產管理規(guī)定構成犯罪的行為作了規(guī)定,但從實際發(fā)生的案件看,這類責任人員的情況比較復雜,并不都是企事業(yè)單位人員,建議對這些規(guī)定的犯罪主體進行研究修改;同時,對一些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情節(jié)特別惡劣的行為,應當加重處罰。二是對舉辦大型群眾性活動,嚴重違反安全管理規(guī)定,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情節(jié)嚴重的,也應追究刑事責任。

  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建議對有關法律作出補充修改。按照目前草案的規(guī)定,強令他人違章冒險作業(yè),因而發(fā)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情節(jié)特別惡劣的,對直接責任人員的最高刑由原《刑法》中規(guī)定的七年有期徒刑提高到十年有期徒刑。

  草案還規(guī)定,因安全生產設施或者安全條件不符合國家規(guī)定,而發(fā)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jié)特別惡劣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程剛)

 
編輯:邱觀史】
:::相 關 報 道:::
·高檢追查12起特別重大礦山安全事故 46人被立案
·中國將訂安全事故數(shù)量化指標 超標官員難獲晉升
·中國嚴格限制隱瞞安全事故和公職人員入股煤礦
 

涓浗鏂伴椈緗?404欏甸潰
location.href = 'http://www.chinanews.com/'; } else { if (navigator.appName.indexOf("Explorer") > -1) { document.getElementById('totalSecond').innerText = second--; } else { document.getElementById('totalSecond').textContent = second--; } } }

  打印稿件
 
涓浗鏂伴椈緗?404欏甸潰
location.; } else { if (navigator.appName.indexOf("Explorer") > -1) { document.getElementById('totalSecond').innerText = second--; } else { document.getElementById('totalSecond').textContent = second--; } } }
[每 日 更 新]
- 中國赴日留學人員人數(shù)累計達到九十萬人
- 臺"陸委會"副主委:江陳會對兩岸關系具重要意義
- 大陸海協(xié)會副會長張銘清抵臺灣 參加學術研討會
- 國產新舟60支線飛機成功首航 飛行平穩(wěn)噪音不大
- 阿利耶夫再次當選阿塞拜疆總統(tǒng) 得票率為88.73%
- 九名中國工人在蘇丹遭綁架 大使館啟動應急機制
- 證監(jiān)會:城商行等三類企業(yè)暫停上市的說法不準確
關于我們】-新聞中心 】- 供稿服務】-廣告服務-【留言反饋】-【招聘信息】-【不良和違法信息舉報
新聞線索:(010)68315046
本網站所刊載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觀點。 刊用本網站稿件,務經書面授權。法律顧問:大地律師事務所 趙小魯 方宇
建議最佳瀏覽效果為1024*768分辨率
[京ICP備05004340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