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女選手曾軼可一首《最天使》最近在網上十分紅火,已經被多達百人進行了翻唱,但這些翻唱的人并沒有給原作者曾軼可一分錢。為什么?業(yè)內人士表示,這首歌并沒有在前期注冊版權保護,因此在市場中是可以進行翻唱的。
曾軼可并不是唯一的受害者,有數(shù)字顯示,近95%的中國網絡歌曲沒有注冊版權。音樂人嘉忠表示,網絡歌曲在市場中雖然扮演著越來越重要的角色,但是從網絡音樂興起的第一天起,伴隨網絡歌曲“成長”的版權問題就一直沒有得到很好地解決,發(fā)展到今天,網絡歌曲不得不去正視版權的問題了。
網絡歌曲的版權現(xiàn)狀有其客觀原因,試想,網絡上一天可能出現(xiàn)幾百首新的網絡歌曲,如果大家都去注冊版權的話,相關機構要忙多久?取證、調查、備案……一首歌的手續(xù),可能要花去一天甚至更多的時間。而版權證書收費,許多網絡作者也不能接受。
但網絡歌曲版權缺失將給整個產業(yè)造成多少財富流失?嘉忠給記者算了一筆賬:“彩鈴使用價格是2元,按照分成比例,注冊版權保護的作者將能拿到1元。十幾萬首的網絡歌曲‘隱形’財富價值就高達百萬元;歌曲在社會上的點播和使用,按照完善的市場制度是要進行收費的,適合我國國情的價格大至是在2.5元/分鐘。市場中的網絡音樂如果每個詞曲作者都放棄版權,整個行業(yè)里利益缺損將高達千萬元!
在傳統(tǒng)唱片業(yè)急劇萎縮數(shù)碼音樂大行其道的今天,網絡音樂行業(yè)的管理和開發(fā)更顯緊迫。據《北京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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