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交管局昨日消息,演員周杰上月2日所涉的高碑店北路交通事故,朝陽交通支隊已做出處罰,超速、逃逸等交通違法行為合并處罰后,周杰被處以五日行政拘留;扣21分;罰款2200元;扣留駕駛證。
26日晚7時,周杰曾到朝陽交通支隊接受處罰,對(圖)于“行政拘留五日”的處罰,他表示將向朝陽區(qū)政府提起行政復議申請,同時向朝陽交通支隊遞交了《暫緩執(zhí)行行政處罰申請書》。
目前,周杰“5日行政拘留”暫緩執(zhí)行的申請,已被交管部門接受,但另三類處罰即扣21分、罰款2200元、扣留駕駛證,仍將依法執(zhí)行。(記者 王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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