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侯耀華 中新社發(fā) 田友泉 攝
中新網上海12月14日電(茅中元)昨天,兩則關于廣告的新聞再度引人關注。一則是廣電總局表態(tài)稱:(明年起)名人不能做證明式醫(yī)療廣告,不能在醫(yī)療廣告中為其療效做證明。另一則是侯耀華再被央視《法制在線》點名批評,但他仍以“自己也是受害者、應該查廠家,醫(yī)學知識淺薄”來搪塞。
對此,記者昨晚電話專訪了侯耀華。對是否會向公眾道歉、是否會退“主持費”以及究竟有沒有代言,他聲音洪亮地作出否認。他認為,“廣告門”的主要責任在媒體,自己只是門上的“門票”;而現在輿論對他群起而攻之,他覺得是“做壞事的人在抓人”,他甚至表示,自己在委托律師調查中國廣告協會,他認為對方并無資質判定廣告違法。
名人證明式醫(yī)療廣告遭禁
今年9月,廣電總局先后下發(fā)《廣播電視廣告播出管理辦法》。據悉,《辦法》將從明年1月1日起實施。《辦法》規(guī)定,廣播電視廣告禁止含有的內容包括“藥品、醫(yī)療器械、醫(yī)療和健康資訊類廣告中含有宣傳治愈率、有效率,或者以醫(yī)生、專家、患者、公眾人物等形象做療效證明的”。
對此,不久前有媒體解讀為:長期以來備受爭議的名人代言醫(yī)療產品廣告、姓名解析、緣分測試、交友聊天等廣告將從此退出廣播頻率和電視熒屏。不過,廣電總局傳媒機構管理司副司長任謙日前對媒體澄清說:“此消息為誤傳。名人代言醫(yī)療廣告并不會被禁播。只是名人不能做證明式醫(yī)療廣告,也就是不能在醫(yī)療廣告中為其療效做證明!
侯耀華被央視“三度曝光”
繼央視《新聞30分》、央視《經濟半小時》公開曝光后,侯耀華日前又被央視《法制在線》點名批評,這也是目前唯一一位因廣告代言問題而三次被央視公開批評的明星。節(jié)目中,中國廣告協會法律服務中心主任李方午痛批侯耀華死不認錯,廣告中代言人已從本職工作轉變成了“推銷員”身份,應當對自己的言行舉止負責。
而在《法制在線》欄目中,當記者向侯耀華提及這10個虛假廣告產品名稱時,侯耀華仍堅持表示“沒多大印象”。記者問:“難道你不知道產品里面有違禁藥品成分?”侯耀華辯稱:“自己醫(yī)學知識淺!”后來,侯耀華又聲稱:“要向誰道歉?如果要道歉,也是向因為這個事件受害的消費者道歉,而且道歉的不應該只是我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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