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拳打腳踢香港記者6小時后,曼谷當?shù)貢r間23日晚上9點,李亞鵬在王菲前經(jīng)紀人陳家瑛的陪同下,來到曼谷機場警局做筆錄。在當?shù)鼐斓慕槿胂拢顏嗼i和兩名被打記者經(jīng)過三個小時的拉鋸對峙,終于以“互相道歉”的形式為這場風波收場。走出警局的李亞鵬接受了在場記者的簡短采訪,他稱,道歉并不意味著自己會放棄保護女兒的權利,“如果這樣(跟拍女兒李嫣)的事情還繼續(xù)發(fā)生的話,那么互相道歉的事情還會繼續(xù)發(fā)生”。(以下均為曼谷當?shù)貢r間)
[23日21:00李亞鵬現(xiàn)身警局] “應該道歉的不是我”
在曼谷當?shù)鼐斓膸追叽傧,一身藍色工裝打扮的李亞鵬曼谷當?shù)貢r間23日晚上9點出現(xiàn)在機場警局,看得出,他余怒未消。當?shù)鼐炀肿屗偷群蛞慌缘膬晌槐淮蛳愀塾浾咭黄疬M入詢問室。在詢問室,雙方就“李嫣是否能當作公眾人物被拍攝”、“跟拍是否讓李嫣受到驚嚇”等焦點問題當面對峙,李亞鵬承認自己動手打人,但是認為對方挑釁過分。
在警察局調(diào)解下,兩位被打香港記者提出了要求李亞鵬正式道歉和賠償被損壞的相機兩個條件,而李亞鵬則認為應該道歉的不是自己。雙方對峙半小時后,兩名香港記者被請出詢問室。
在此間隙,被打女記者主動找記者復述了被打經(jīng)過。她表示:“如果李亞鵬說拍李嫣才打記者,那我拍的是他打記者,為什么我也會被打?”這位女記者說,“打女人”,無論如何是不能被原諒的。
[23日22:30中間人斡旋]“他有大錯,你們有小錯”
一位香港記者向晨報記者透露,李亞鵬方面請來了一些高層幫忙,但有錄像鏡頭為證,因此他們也無法“擺平”。在當?shù)鼐值恼{(diào)解下,兩名被打記者表示可以放棄賠償要求,但一定要李亞鵬正式道歉;而李亞鵬當時的態(tài)度也非常堅決,寧可鬧大也不低頭,單方面道歉絕不可能。
事情轉(zhuǎn)機出現(xiàn)在晚上10:30,一位臨時從免稅店請來的華人翻譯擔任了李亞鵬方面的發(fā)言人,他對兩位被打香港記者表示,李亞鵬可以接受“互相道歉”。他說:“他動手打人當然不對,但是你們那么近去拍他的小女兒也不好。他有大錯,你們有小錯”。對此提議,兩位香港記者先表示不可以接受,這位發(fā)言人隨即嚴肅地表示,李亞鵬也會走法律程序追究他們跟拍他小女兒的責任,“互相道歉”對雙方來說都好。兩名被打香港記者表示要考慮一下,再決定是否接受。
[23日23:30李亞鵬接受采訪]“不會放棄保護女兒的權利”
僵持半個小時之后,雙方終于同意“互相道歉”的形式,大約在當?shù)貢r間23點20分,兩名被打記者再次被叫到問訊室和李亞鵬直接對話。據(jù)被打女記者后來的描述,在代表自己任職的周刊發(fā)表聲明之后,李亞鵬也為動手打人道歉,雙方“握手言和”。對于李亞鵬道歉的具體內(nèi)容,這位女記者則表示不方便透露。此外,女記者被摔壞的相機也獲得賠償,李亞鵬最終為原價值約12000泰銖的相機賠償了10000泰銖的修理費。
和解儀式結束后,在現(xiàn)場記者的再三要求下,李亞鵬出來接受了簡短的采訪。李亞鵬語氣并不平靜,他讓大家安靜,表示自己有幾句話想說。他稱,自己不能改變法律制度,也無法改變?nèi)藗儗γ餍菆蟮赖囊,但是作為一個父親,永遠不會放棄保護自己女兒的權利,“我和王菲,你們什么時候拍都可以,我們的女兒你們拍也可以,但不能傷害她。每個人都要有一個底線,如果跟拍這樣的事情還繼續(xù)發(fā)生的話,那么像‘互相道歉’這樣的事情也還會繼續(xù)發(fā)生”。
□晨報記者 閻云飛 曼谷攝影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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