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天宇因版權問題被禁唱《該死的溫柔》
2008年03月07日 16:38 來源:新聞晨報 發(fā)表評論
1月6日晚,馬天宇隨中央電視臺知名欄目《藝苑風景線》赴黑龍江牡丹江參加“情系牡丹江開發(fā)區(qū)之夜”大型文藝晚會演出。 中新社發(fā) 田成明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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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天宇一曲《該死的溫柔》傳遍街頭巷尾,可是如今,馬天宇卻因為版權問題不能再唱這首歌了。
日前,在中視祥宇和EQ唱片的共同聲明中提到:“《該死的溫柔》等9首歌曲的版權歸EQ唱片所有,由于馬天宇所屬經紀公司北京電童藝術文化有限公司與我方合作過程中多次違約,經過協商后并未繼續(xù)履約,今后包括但不限于馬天宇先生及其所屬經紀公司在內的任何公司及個人未經本公司書面許可,不得在任何場合以任何方式使用《該死的溫柔》等歌曲。”
采訪過程中,兩家公司的代理律師李靜傳告訴記者,馬天宇和經紀公司方面的確存在未經EQ方面許可在一些商業(yè)場合演唱《該死的溫柔》等歌曲的違約情況,目前他還在著手了解違約的細節(jié)。李律師表示,無論是唱片制作還是演藝經紀方面,EQ唱片和馬天宇所屬的經紀公司都有許多約定,本有個很長遠的規(guī)劃,但馬天宇經紀公司的一些行為卻侵犯了EQ的利益,如果到時候雙方不能和解的話,馬天宇是不能再唱這首歌了,除非他支付版權費:“這個可能高達幾百萬!庇浾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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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張哉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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