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青霞被禁演35年《窗外》有望首次臺灣放映
2008年05月29日 15:36 來源:中國新聞網(wǎng) 發(fā)表評論
中新網(wǎng)5月29日電 《窗外》導演宋存壽過世后,臺灣電影資料館籌辦宋存壽電影回顧展,意外傳出“窗外”臺灣版權已于半年前由林青霞買下。林青霞昨天承認購下自己的處女作,她說:“如果瓊瑤同意,要用就用,我沒問題!”
據(jù)臺灣聯(lián)合報報道,《窗外》到底有沒有機會首次在臺灣的戲院放映似已露出曙光。瓊瑤本人不愿回應,平鑫濤表示 :“如果是非營利性質的放映,為紀念宋存壽,原則上我們會同意。否則再議”。電資館表示,如申請到補助,宋存壽電影回顧展將會采非營利方式進行。
《窗外》是宋存壽的重要作品,也是林青霞的處女作,這部改編自瓊瑤1963年同名小說的師生戀題材電影,1973年拍攝完成后就遭到瓊瑤以版權問題制止影片在臺發(fā)行,也成了宋存壽生前的遺憾,林青霞曾居間盡過力,在多年前代向瓊瑤游說,可惜瓊瑤堅持依舊。
林青霞昨私下透露:“瓊瑤是對事不對人,她對宋導演沒有意見,還一度想找宋導演拍電視劇。”
去年9月,林青霞返臺探視宋存壽,《窗外》臺灣版權舊事重提,導演之一的郁正春希望把版權賣給瓊瑤。林青霞說,她想了一下,雖然時隔35年,人事已有變遷,但瓊瑤有其想法,是可以理解的。她不想再去勉強瓊瑤,因而決定自己買下。
林青霞不愿透露《窗外》臺灣版權多少。僅說:“意思意思而已!”如今宋存壽電影紀念展要安排放映這部片,她樂觀其成。
【編輯:程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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