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陰陽合同”讓“限薪令”成擺設
劉煒轉會風波凸現(xiàn)CBA潛規(guī)則
這幾天,國內籃壇最受人關注的新聞,莫過于“姚之隊”和上海男籃的薪資談判事件。目前“姚之隊”和劉煒還在進行“拉鋸戰(zhàn)”,雙方矛盾也在不經意間透出,“陰陽合同”一直是CBA的“潛規(guī)則”,什么“限薪令”,什么“工資帽”,看起來都只是表面文章而已。
暗度陳倉
CBA十幾年來,數(shù)次頒布過“限薪令”,但是不管隊員年收入是否觸及“限薪令”,各俱樂部原先普遍采取的都是“陰陽合同”:一份“陽合同”是應付籃協(xié)的,一份“陰合同”只掌握在俱樂部和球員手中,“陰陽合同”加起來的薪水,才是一名球員一年的真實收入。
“姚之隊”入主上海男籃后,一直和隊員溝通要廢除“陰陽合同”,統(tǒng)一執(zhí)行CBA的標準合同文本,但是這種做法此前遭到了隊員們的強烈抵制,球員們主要是擔心“陰陽合同”廢除后,會影響自己的收入。后來經過“姚之隊”百般努力,并且給出平均收入上漲55%的待遇后,隊員們才終于肯接受。不過經過這一折騰,上海隊原先存在“陰陽合同”的事實也被曝光。而一名圈內人士透露,和隊員簽訂“陰陽合同”的不可能僅僅是上海隊,其他CBA俱樂部也是如此,“大家都是暗箱操作的”。
如果說,上海隊其他球員普遍收入偏低,即使把“陰陽合同”加到一起也不會觸及“限薪令”的話,那么劉煒的薪金問題可真的令“姚之隊”頭痛了。有媒體之前報道說,劉煒上賽季的年收入將近100萬,而“姚之隊”公開表示他收入漲幅會超過55%,那么他下賽季年收入肯定會超過100萬元,而中國籃協(xié)發(fā)布的相關規(guī)定是:“現(xiàn)役國手年收入總額不得超過100萬元人民幣。”
抬價競爭
實際上,籃協(xié)的“限薪令”只能是一紙空文,因為除了劉煒這懸而未決的薪水問題外,也有不少媒體報道說,像王治郅、朱芳雨和杜鋒等國手,年收入肯定也超過100萬元。談到現(xiàn)役中國男籃球員收入時,一位在CBA打了7個賽季的球員透露說,“現(xiàn)役國家隊員的薪水有高有低,有的人一年可以收入200多萬,有的人也就是五六十萬!
籃協(xié)有“限薪令”,球員收入怎么能超過100萬?這說明俱樂部在球員合同上都是對籃協(xié)陽奉陰違的,會通過暗箱操作來達到目的。對于那些經濟條件比較好的俱樂部來說,完全可以在工資表上寫100萬以下,私下里再通過贏球獎金等形式滿足隊員的要求。
俱樂部也不想“燒錢”,但是卻只能不得已而為之。像此次劉煒轉會一事,如果不是其他俱樂部給出了更高的報價,相信劉煒也不會態(tài)度如此堅決,而其他俱樂部能給出的優(yōu)厚待遇,肯定將超過籃協(xié)的“限薪令”。抬價競爭的結果就是,“姚之隊”被迫給出更高的薪水留人,而一旦劉煒轉會成功,接受他的俱樂部也得付出高額費用。
客觀上CBA合同“潛規(guī)則”的不經意曝光,讓籃協(xié)的“限薪令”成了擺設。對于中國籃協(xié)來說,做出一個決策容易,但如何做到令行禁止有可操作性,卻值得思考。
本報記者 李元春 實習生 朱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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