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議庭法官認(rèn)為陳水扁涉及罪行可能最高判無期
2008年12月30日 14:12 來源:中國新聞網(wǎng) 發(fā)表評論
中新網(wǎng)12月30日電 據(jù)臺灣“今日新聞”報道,臺北地方法院近日裁決再次收押陳水扁。陳水扁律師鄭文龍指出一定會提出抗告,至于特偵組則是表示尊重裁決。
審判長蔡守訓(xùn)在今天凌晨2時25分宣布裁決,決定收押陳水扁,但不禁見。合議庭法官認(rèn)為陳水扁涉及的罪行,可能最高判處無期徒刑,若不羈押恐怕會影響日后偵辦有關(guān)案件。
陳水扁進入臺北看守所,房舍由原忠三舍改孝一舍28號房,他在稍微休息之后,于清晨6點被叫醒點名,后來繼續(xù)休息,在10點20分又被所方人員叫醒并盥洗。據(jù)了解,陳水扁這次每天都可辦理接見,除家屬外,“立委”也可以辦理特別接見,他也可以訂報看雜志外。
【編輯:吉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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