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12月7日電 臺檢方特偵組偵辦陳水扁家族洗錢疑案即將收網(wǎng),最快本周即可首波偵結(jié)四大案情區(qū)塊。但對特偵組而言,如何追回扁家在海外絕大多數(shù)涉及不法的資金,則是辦案以外另一艱難挑戰(zhàn)。
據(jù)“中央社”報道,雖然特偵組年底前偵結(jié)扁家四大案 (“國務費案”陳水扁部分、洗錢案、南港展覽館案、龍?zhí)顿彽匕?的目標沒有改變,但在查扣不法所得工作上,特偵組稱,先前扁家同意檢方透過司法互助取回他們在瑞士約新臺幣7億元的資金,在結(jié)案前可能無法將款項追回。
追討不法所得已被臺灣法務部門列為偵辦貪瀆案件指標項目。特偵組內(nèi)部多次開會討論,決定在偵辦案件之余,須將洗錢疑案各當事人疑涉不法資金,盡可能先追回,查扣在檢方指定的臺銀賬戶,未來若經(jīng)判決認定這些扣押款屬犯罪所得,本金及利息將全數(shù)沒收。
目前包括新竹科學園區(qū)前管理局長李界木、扁家友人蔡銘哲已同意繳回共約新臺幣1.3億元款項,前“國策顧問”吳澧培也同意匯回扁家寄存他海外賬戶的191萬美元“海外外交款”,若能追回扁家瑞士的2100萬美元,特偵組擬在偵結(jié)洗錢案的同時,先追回約新臺幣9億元扣押。
檢方人士透露,有鑒于追討“拉法葉軍購傭金案”,臺灣司法部門花費過多律師費,在瑞士打相關返還訴訟,特偵組才改為爭取扁家同意方式將錢匯回,減少追討的時間與成本,但特偵組未能取得當事人授權,只能以訊問筆錄行使司法互助,能否被瑞士接受,不無疑問,因此扁家瑞士資金回臺時間,確實難以預料。
此外,特偵組查出,前元大證董事杜麗萍曾受吳淑珍之托,搬送7.44億元新臺幣現(xiàn)金再轉(zhuǎn)匯境外,這筆錢與扁家在瑞士被凍結(jié)的錢,在來源及時間點都不一樣,顯示扁家至少另有超過7億元新臺幣疑涉不法資金,散布在其它國家或地區(qū)。
知情人士指出,除還原扁家洗錢疑案的資金通路輪廓,追討相關當事人疑涉不法所得資金,也是特偵組積極尋求包括美國、日本、新加坡等國司法互助的原因。從“拉法葉案”特調(diào)小組追討不法傭金多年,仍未討得大部分不法所得觀察,追討扁家海外不法所得將是特偵組未來另一艱困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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