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9月2日電 馬英九上月注銷機要費案中被核為絕對機密的發(fā)票、筆錄等卷證機密等級后,承審陳水扁夫人吳淑珍貪污機要費案的臺北地方法院合議庭今天表示,合議庭已再次發(fā)傳票給吳淑珍,訂于19日上午9時30分繼續(xù)開庭,審理機要費案。行政庭長表示,考慮吳淑珍行動不便,屆時院方仍會做適度安排與安全維護,確保吳淑珍能順利出庭。
據(jù)“中央社”報道,臺北地方法院自06年12月間開始審理吳淑珍等人所涉機要費案,當時陳水扁以全案證物屬機密為由,聲請返還證物,去年10月間法院雖裁定卷證并非機密,拒絕返還,陳水扁于是多次提起抗告,當時合議庭決定等抗告裁定確定后,才再繼續(xù)排庭期。
7月6日馬英九注銷機密后,陳水扁的抗告已不具實質意義,合議庭收到“總統(tǒng)府”注銷機密的相關公文并開會討論后,決定選在19日繼續(xù)開庭。在此之前,吳淑珍除06年12月15日第一次開庭時曾出庭外,接續(xù)16次開庭都以生病為由,向法院請假。
近來“最高檢”特偵組偵辦陳水扁家庭洗錢疑案,合議庭審酌吳淑珍向特偵組應訊狀況,加上已久未開庭,期間也沒傳出吳淑珍病況加遽的消息,認為吳淑珍應可負荷出庭審判。臺北地院行政庭長黃俊明表示,考慮吳淑珍行動不便,屆時院方仍會做適度安排與安全維護,確保吳淑珍能順利出庭。
前查黑中心檢察官陳瑞仁當初起訴吳淑珍、前“總統(tǒng)府”副秘書長馬永成、前“總統(tǒng)辦公室主任”林德訓和前“總統(tǒng)府”出納陳鎮(zhèn)慧四人,除吳淑珍外,馬永成已進入提示證據(jù)程序,林德訓、陳鎮(zhèn)慧部分也到了準備程序終結,即將進入審理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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