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水扁稱還有機密未提 臺檢方不排除再次傳訊
2008年08月13日 09:28 來源:中國新聞網(wǎng) 發(fā)表評論
中新網(wǎng)8月13日電 臺灣檢方12日就機要費案傳訊陳水扁,陳水扁強調他沒有主觀犯意、客觀犯行,更指機要費是“特別的特別費”,并表示將提供許多機密數(shù)據(jù)佐證,因此檢方不排除再次傳訊的可能性。
據(jù)臺灣《聯(lián)合報》報道,特偵組7月24日就曾以機要費貪瀆案被告身份首度傳訊陳水扁。當時陳水扁質疑檢方的偵訊錄音、錄像及筆錄如何保密。而8月12日的應訊,陳水扁又就“機密”程序問題引起爭執(zhí)。
陳水扁要檢察官慎重考慮他腦中還擁有的“機密”,聲稱有些如果講出來可能會影響“國家安全”,如果不講卻可能妨害他的“防御權”。
特偵組當場告訴陳水扁,對于“機密”的處理,基本上仍以法定程序核定、公布為準。如果陳水扁提出的是當初核定機要費案“絕對機密”以外的數(shù)據(jù),且已完成法定程序,將送請臺當局“總統(tǒng)府”確認是否授權司法機關使用。
特偵組同時表示,如果形式上不清楚或過去未經核定為機密,特偵組會將資料封存,轉送馬英九確認是否屬于機密;若是陳水扁提出的資料明顯不像或不屬于機密,檢察官則請陳水扁坦白講就好,不用再搞“機密”。
此外,特偵組昨天還以證人身份,訊問陳水扁有關派郭清江出任華揚史威靈公司董事長相關事宜。這樣,史威靈遭掏空弊案調查已告段落,近日內有部分將改簽“分特偵案”。除郭清江外,還有卸任政務官員可能被列圖利罪嫌被告。
【編輯:官志雄】
相 關 報 道
圖片報道 | 更多>> |
|
- [個唱]范范個唱 張韶涵助陣破不和傳言
- [情感]男子街頭菜刀劫持女友
- [電影]《非誠勿擾》片花
- [國際]烏克蘭議員在國會比試拳腳
- [娛樂]庾澄慶說沒與伊能靜離婚
- [星光]小S臺北性感代言
- [八卦]江語晨與周杰倫緋聞成焦點
- [科教]南極科考雪龍船遭遇強氣旋
每日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