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12月24日電 據(jù)臺灣《聯(lián)合報》報道,臺特偵組針對陳水扁家族洗錢案與“二次金改”弊案二十三日完成偵結書類,傍晚由臺當局“檢察總長”陳聰明核閱蓋章,最快今天(二十四)正式公告。據(jù)了解,扁家收受金控業(yè)者巨款,陳水扁、吳淑珍可能被控不違背職務收賄罪,陳致中也涉及洗錢罪。
扁家放在國泰世華的七點四億元洗錢至海外等部分,被告包括國泰世華銀行副董事長蔡鎮(zhèn)宇、兆豐金控前董事長鄭深池,元大的馬志玲、杜麗莊,協(xié)助吳淑珍以理財方式將錢轉往海外的開發(fā)金控前總經(jīng)理辜仲瑩,可望一并偵結。
這可能是扁案最后一波的起訴,剩下扁家與企業(yè)間金錢往來及其它相關案件,特偵組內部已有共識,盡可能在三個月內將“扁案戰(zhàn)場”清理完畢,予以簽結,或移請“金管會”等主管機關依職權調查。
特偵組為偵辦扁家洗錢案及“二次金改”弊案,策動中信金控前副董事長辜仲諒返臺,律師提出以證人保護法中的污點證人,希望爭取辜仲諒在其它案件獲得免刑或減刑;辜仲諒在返臺后,確實供出部分有利檢方調查的事項。
據(jù)了解,辜仲諒被控紅火內線交易案,以及與鄭深池之間買賣澄清湖旁大樓的數(shù)億元價差是否行賄扁家等,特偵組陸續(xù)調查清楚,這波將一并處理。辜仲諒是否獲檢方同意轉為污點證人,特偵組要如何處理他的案件,頗受關注。
另外,特偵組調查“二次金改”并購過程,牽涉金控業(yè)者行賄扁家,及陳水扁涉嫌對“財政部”等主管機關首長指示并購事項,最快今天公布調查結果后,當初并購的合法性及后續(xù)如何處理,也是一顆震撼彈。特偵組表示,這部分不是檢方職權,將由“金管會”等主管機關依法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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