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12月10日電 據(jù)“中央社”報道,前反貪腐總部總指揮施明德等人于2006年間,發(fā)起“天下圍攻”活動,遭控違反“集會游行法”。臺灣高等法院原訂10日宣判,但審判長于庭中諭知因部分證據(jù)仍待調(diào)查,將再開辯論庭。
施明德等16人于2006年間成立“反貪腐倒扁總部”,并于同年10月10日發(fā)起“天下圍攻”活動,被控違反“集會游行法”。臺北地方法院一審,合議庭以警方當時命令解散及制止等處分不符合比例原則,沒有構(gòu)成違法要件,判處施明德等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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