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下午,涉及公務機要費、龍?zhí)顿彽氐劝,陳水扁、吳淑珍夫婦被臺北地方法院一審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圖為大批媒體云集在臺北地院內外,連續(xù)報道。 中新社發(fā) 黃少華 攝
9月11日,涉及公務機要費、龍?zhí)顿彽氐劝,陳水扁、吳淑珍夫婦被臺北地方法院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圖為臺北地院發(fā)言人黃俊明在宣判后向媒體介紹有關情況。 中新社發(fā) 黃少華 攝
中新網9月12日電 陳水扁家族弊案11日下午一審宣判,陳水扁夫婦被判無期徒刑,今日出版的港臺各大報章高度關注,除大量報道案件宣判結果及最新進展外,多篇評論稿件占滿各報評論板塊。文章認為,陳水扁“刑有余辜”,給臺灣留下一幕反面教材,但案件的一審,是一場沒有贏家的判決,案件并沒有結束,之后的審判仍存在變數。
臺灣《中國時報》評論文章《一場沒有贏家的判決》說,在被告缺席下法院作出判決,對扁家、民進黨、司法,甚至對全體臺灣民眾,是一場完全沒有贏家的審判。司法威信,偵辦審理過程中再三被質疑,歹戲拖棚一年多才作宣判,后續(xù)預期又會有更多的紛紛擾擾,一審宣判出爐也是司法再度頭痛的開始。
該文也說,民進黨豈可自怨自艾,陪扁繼續(xù)走入無底深淵?
《中國時報》社論指出,法官一審對扁家人如此重判,是在正告全民“貪贓枉法,法律難容!”扁家的違法行為更嚴重背叛了一直支持并將希望托付陳水扁的臺灣人民,這種背叛不可原諒!但這場世紀弊案中,也許有人叫罵有人辯護有人幸災樂禍,但其實沒有人獲利,幾乎大家都是輸家。
該文同時指出,阿扁的墮落捆綁了民進黨無力掙脫的沉淪,讓民進黨成為另一個受害者。
臺灣《聯合報》社論認為,陳水扁夫婦因在任內貪污雙雙被臺北地院判處無期徒刑,這是臺灣“民主法治史”上意義重大的日子。陳水扁夫婦雖皆被處無期徒刑,卻猶是刑有余辜。
陳水扁是“反面教材”,民眾必須記取其中的教訓。昨日宣判的局部扁案,只是整座“扁記政治垃圾山”被發(fā)現有幾只老鼠的一個小角落。不過,該文同時認為,本案宣判是臺灣司法的重大成就。既能對前領導人論罪判刑,司法體制可謂已是登峰造極。
文章說,本案在司法程序上已告一段落,但在政治上的動蕩卻似乎方興未艾,而主要系于民進黨的態(tài)度。但倘若民進黨放任局勢朝此一方向發(fā)展,必無可能獲得主流社會的諒解,民進黨也將葬送在陳水扁手中。
臺灣《聯合晚報》11日的文章《民進黨應以今日為停損點》說,扁案終于一審宣判,完成了司法審理上一個重要的階段。一審終結,社會對扁案的評斷已不再是依藍綠顏色或各人心證的結果,而有所客觀根據了。
這是一個重要的“階段性”局面,民進黨要讓自己從扁案脫身。各界不要再讓扁案成為破壞臺灣理性秩序的最大因素,民進黨尤其應有此體認。面對就連扁家都承認的種種事實,民進黨應該可以務實、具體地作出其政治判斷了吧!
臺灣《蘋果日報》文章說,扁家遭到重判是咎由自取,不值得同情。對法官的判決應該尊重。文章告誡民進黨,千萬不要把扁攬到自己身上而混淆是非,該切割就切割,要有大決大斷的魄力。
文章說,阿扁的家族式貪腐,其實是農業(yè)社會小農經濟的格局,家族越團結,越可能產生自私自利的文化。阿扁家族式貪腐給臺灣的經濟、社會、政治文化和人心帶來很壞的影響,因此法官認為應予重判。
臺灣多年來就是無法解決貪腐問題。除了各黨默契外,無論立法、行政甚至司法,都拒絕認真肅清貪污,這次重判扁家,希望是突破,所發(fā)出的信息是:“連‘前總統(tǒng)’都敢重判了,還有誰不能判?”這句警語是給所有的政黨、政客、官員、公務員和奸商們。
臺灣《中華日報》文章指出,此項審判,遂出現“主角缺席”的不尋,F象,投射出被從重量刑,是陳水扁不愿面對的事實。刑與責的目標,在執(zhí)法不阿,在刑期無刑。法官引用《大學》,痛斥扁珍“一人貪戾,一國作亂”,在九一一宣判,或許純屬巧合,但扁珍貽害家人親信,貽害臺灣,如同另類恐怖攻擊,怎不讓人痛心疾首?
該報另一條評論文章說,全案一審宣判,量刑可受公評,但絕非政治審判。只要對本案稍有了解,并注意過審判過程的人,都應當認為法官的量刑其實可稱允當,社會上對此一判決結果應當也有共識,讓社會公義、司法正義獲得伸張。
香港《大公報》12日社論指出,陳水扁從“臺灣之子”淪為“臺灣之恥”的經歷令人感慨。臺北地方法院今年三月正式審理扁案,經過半年便完成一審,還祭出重刑,反映了司法機構懲惡弊奸的決心。
雖然扁珍被重判,但全案仍可上訴,根據臺灣現行的司法體制,未來可能還有二審或三審,扁案依然充滿變量。
其一,“釋憲”未出爐,扁仍掌秘密武器;其二,扁案一審法官蔡守訓重判扁珍,但二審法官認同該裁定嗎;其三,扁被關進臺北看守所后絞盡腦汁、想方設法地干擾庭審,若提出上訴,他在二審中會耍什么招數,對庭審產生何種影響,值得持續(xù)關注;其四,島內輿論一直關注,扁若遭重判,是否可獲特赦;其五,扁家密帳的金額多少仍成謎,而且至今沒有一筆巨款匯回臺灣。
香港《文匯報》社評指出,陳水扁涉及弊案數額龐大,罪行嚴重,對臺灣社會造成極大傷害,被判無期徒刑,符合島內的主流民意,可謂罪有應得,大快人心。在陳水扁與深綠勢力遙相呼應,不斷把自己塑造成遭到政治迫害的情況下,臺灣司法機關排除政治干擾,對陳水扁夫婦予以重判,不僅對島內的貪腐和官商勾結行為產生重要警示作用,而且對臺灣走上以法治貪之路,維護司法獨立,具有深遠影響。
文章也說,民進黨至今仍然以各種借口“挺扁、護扁”,顯示民進黨缺乏起碼的理性反省能力,這不能不說是民進黨的悲哀。
《明報》社評說,以陳水扁吳淑珍夫婦為首的4宗貪污大案,一審宣判之后,陳水扁肯定會上訴,因此,陳水扁與司法的角力會進入新階段。由于民進黨聲言高調介入,爭取陳水扁不再被羈押,政治影響司法的程度,較一審時可能更加大。此案之發(fā)展和對臺灣政局的牽動和影響,值得密切關注。事實上,民進黨的動作,讓政治影響司法勢將陡增,扁案將會如何發(fā)展,增添變量。
香港《星島日報》文章《陳水扁斗法悲劇未演完》說,陳水扁成為臺灣的一個反面教材,不過,陳水扁這場斗法戲碼尚未演完。更大的悲劇,在于陳水扁鉆制度的空子,任內的政治手段和貪瀆表現、“兩顆子彈”贏得連任的骯臟手段、利用自己律師的學識來顛倒是非狡辯的作風,在社會上培養(yǎng)“只問藍綠不問對錯”的風氣,以悲情仇恨令社會兩極化,所造成的裂痕和禍害,并不是那么容易修正彌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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