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關已近,島內百姓忙著“有錢沒錢,歡喜過年”,但扁家近日卻只得頻上法庭。2月8日臺北地方法院針對二次金改弊案再次開庭,吳淑珍請假不出庭,堅稱所藏巨款是政治獻金不是贓款;陳幸妤及陳致中夫婦均不認洗錢罪。聯(lián)想到陳致中近日動作連連放話從政,看來扁家人“硬起來”,認此前的偽證罪易,認洗錢罪難!
陳幸妤姐弟都稱不知情
8日,臺“高等法院”裁定陳水扁自2月24日起,延長羈押2個月。同一天,臺北地方法院開庭,就特偵組指控陳水扁、吳淑珍在二次金改中收受企業(yè)賄款及陳幸妤、陳致中、黃睿靚、吳景茂、陳俊英協(xié)助洗錢傳訊陳水扁家人到庭。
吳淑珍請病假未到庭,委任律師陳國華代為簡述意見,沿續(xù)以往說法,稱的確收受元大馬家所給的2億元新臺幣,但不是賄款,而是政治獻金;至于放在國泰世華銀行保險室的巨款,吳淑珍稱是正常存儲,并非贓款。
陳致中夫婦則稱不知道海外賬戶的資金來源,沒有主觀上的洗錢犯意,不認罪;陳幸妤表示一直按月繳付房屋租金,根本不知情自己住的房子是買的,所以談不上通過買房替父母洗錢,也不認罪。
倒是吳淑珍的哥嫂吳景茂、陳俊英承認曾協(xié)助吳淑珍租用國泰世華銀行保險室,而且搬運現(xiàn)金至元大花園廣場等處存放,請求認罪協(xié)商。
去年底,臺特偵組偵結二次金改弊案,依貪污、洗錢等罪將陳水扁、吳淑珍和兒子陳致中等20余人起訴,包括吳淑珍兄嫂吳景茂、陳俊英和前陳水扁辦公室主任馬永成,企業(yè)界的被告有元大集團創(chuàng)辦人馬志玲夫婦、前元大金控總經理馬維建、前元大證券董事杜麗萍、前開發(fā)金控總經理辜仲瑩、前兆豐金控董事長鄭深池、升恒昌負責人江松溪、國泰金控副董事長蔡鎮(zhèn)宇等。
二次金改挑戰(zhàn)社會想象力
隨陳水扁弊案被一再談論的二次金改,始于陳水扁任上的2004年,當時陳水扁對外宣布進行金融改革,通過兼并提升金融機構的品質,增強競爭力,具體的四大目標是公股金融機構減半,令3家金融機構市場占有率達10%以上等。金改一開始,怪事連連,比如小銀行兼并大銀行,小股東贏得經營權,當時輿論只是批評金改引發(fā)金融機構惡性競爭和兼并,是陳水扁要為連任討好財團買選票。
但輿論沒有看破的是,陳水扁不僅要權更要錢,隨著扁家海外秘賬的曝光和陳水扁女婿插手金融機構經營權獲得內線交易的內幕揭開,島內驚呼原來二次金改中的每一起兼并案都有錢涌進扁家,涉及金改的企業(yè)幾乎無一幸免,送錢的黑影一一現(xiàn)形,包括曾被島內百姓羨為金童玉女的名門之后。媒體哀嘆“卿本佳人、奈何作賊”,一向犀利的名嘴們也只能檢討自己對貪腐的想象力還是有限。
媒體人爆料緊咬陳致中
8日陳致中剛在庭上稱一切不知情,島內資深媒體人胡忠信就在電視節(jié)目中爆料,稱握有陳致中親筆信,信的內容是陳要求他在美國的律師確保陳在美國的房產及“Pegasus公司”的相關資料不會被人查知。
胡忠信據(jù)此分析,這封信顯示扁家在美國還有龐大資產,數(shù)額可能達上百億元新臺幣,且顯示陳致中在庭上沒說實話,還有滅證意圖。陳致中對胡忠信的爆料稱是“炒冷飯”,說自己的海外財產已交待清楚。
胡忠信稱他3個月前取得此信,也知道特偵組早就拿到這封信,如今把信曝光,就是希望特偵組能去追查陳致中在美的房產,并就此立即傳喚陳致中。特偵組9日對此回應說,起訴書已包括這部分內容,扁家相關資產已在控制之中。胡忠信此番無論爆的是新料還是“冷飯”,都再次引起社會對陳致中是否有罪的關注。
陳致中一直強調“奉母命行事但不知情”,對于島內指他就是“洗錢CEO”的評論大喊“媒體殺人”。但一句“不知情”是否能抵消他在多份洗錢文件上的簽字,是否能躲過牢獄懲罰,還要看漫長庭審的“下回分解”。(邰文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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