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聯(lián)邦檢察署已將扁家海外2100萬美元(約新臺幣7億)賬戶資料送抵臺灣檢方特偵組。經(jīng)初步檢視,相關資料與檢方調(diào)查結果幾乎相同,印證陳致中在2007年指示妻子黃睿靚與瑞士美林銀行日內(nèi)瓦分行簽訂信托契約,在開曼群島成立寶昌公司,陳致中身兼主要受益人及賬戶授權代理人,控管賬戶資金流向。
扁家的海外賬戶錯綜復雜,遍布全世界,特偵組單單守在臺灣再怎么勤奮辦案,成績也是有限。存在瑞士的款項,充其量也不過相當于十幾二十億新臺幣,大宗的不義之財恐怕都散布在日本美國等地。特別是日本,是亟待攻破的一級戰(zhàn)區(qū)。
這份來自瑞士的數(shù)據(jù)顯示,陳致中在瑞士的兩個賬戶,有瑞士美林日內(nèi)瓦分行,名寶昌公司,另一個是瑞士皇家?guī)焖广y行,用Galahad公司名義。其中,寶昌公司有1000萬美元,Galahad有1100萬美元,陳致中透過一次E-mail,就把寶昌的錢全部轉過去,他完全掌控情況,是扁家的洗錢CEO。檢方認為,這份文件對于厘清扁案及海外洗錢過程相當重要,文件譯成中文后,將提供高院審理參考。
去年8月24日,陳致中強調(diào)對洗錢“完全沒有主導能力”、“實在沒有能力”、“我們是被支配”,完全是被動的角色。他與妻子黃睿靚兩人接受特偵組偵訊后,才發(fā)現(xiàn)檢察官知道的比他們預期的要多,起訴前兩人聲淚俱下說,會把錢匯回來,卻一直沒有動作,像擠牙膏似的,真相一點一點地吐出來。后來也不得不承認,瑞士銀行的錢他都可以動用。
面對媒體報道,陳致中露面駁斥:“我母親用我跟我太太的名義開戶,當然我們就在文件上簽名,或是做聯(lián)系,這是事實。如今見到報道,怎么會有標題和結論說是我包辦主導、是全權處理者、CEO!标愔轮型闯猓@樣的報道跟殺人沒兩樣。
吳淑珍因為財產(chǎn)被特偵組查扣,氣憤難平,四處抱怨,這簡直是趕盡殺絕,太不人道。但是特偵組凍結扁家財產(chǎn)后,曾向外界表示,扁家可以動用的資金很充裕。陳致中便向媒體哭窮,吳淑珍一個月的生活費用,包括看護費與殘障醫(yī)療費,近30萬元新臺幣。在資產(chǎn)凍結情況下,家中可以動用的錢只剩下120萬元新臺幣,他和黃睿靚兩人月薪加起來不到5萬元新臺幣,怎么夠用呢?
用哭窮的方式來引起同情,效果不彰。不久前,陳致中夫婦在臺中與一些親戚會餐,被記者發(fā)現(xiàn),一餐花費超過1.2萬元新臺幣。陳致中忙著解釋,那是岳父黃百祿買單。死去的駱駝比馬大,他們一家人再怎么哭窮,還可以吃香喝辣,何況陳水扁每個月還有25萬卸任“元首”俸祿可領,加上小夫妻的收入5萬元,剛好夠開銷了。
陳水扁一家人的話,漏洞百出,前言不對后語。說謊技術經(jīng)過訓練,熟能生巧,特別是天分高的人,略經(jīng)調(diào)教就臉不紅氣不喘地說瞎話。
特偵組一直對陳致中夫婦禮遇有加,稱他們?yōu)椤百t伉儷”,一審判刑也特別顯得是高高舉起、輕輕發(fā)落。陳致中擺明了不愿意被羈押,受罪的事、判重刑都由父母扛,可謂不孝之極。“賢伉儷”保有自由之身,養(yǎng)精蓄銳以待來年,等案子都塵埃落定之后,青山猶在,移居海外,痛痛快快地享受人生。
瑞士的數(shù)據(jù)傳來之后,扁家第二代、第三代逍遙海外之夢,快醒過來了吧!(言浩,作者曾任聯(lián)合晚報主筆、中國時報專欄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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